2015年株洲云龍示范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教育系統選人用人渠道,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和云龍示范區聘任教師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15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云龍示范區現有8所中小學,其中九年一貫制學校1所、中學1所、小學6所,教職工188人,8所學校均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三、招聘計劃和條件
(一)共招聘教師15名,崗位的具體招聘人數詳見附表。
(二)熱愛教師事業,具有很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無違法違紀行為,服從組織安排。
(三)崗位所需的年齡、性別、專業、學歷等具體條件詳見附表,同時還須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發布信息
通過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云龍示范區官網(www.zzyunlong.gov.cn)上發布招聘公告(時間為7個工作日)。各環節招聘信息均在云龍示范區官網上發布。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5年8月4日至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云龍發展中心政務服務大廳一樓(云龍大道88號)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四)報名要求:
①請應聘人員在云龍示范區官網上自行下載《株洲云龍示范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如實填寫,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計算機等級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報考B類崗位的,縣(區)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獲得省級教學比武二等獎以上)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編內教師,還須提供相應的榮譽證書和所在教育主管部門的編制證明;報考C類崗位的,還須提供所在學校的工作經歷證明。
②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③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六、資格審查和考試
(一)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全過程,應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證件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考試方式
1.A類崗位。中學體育崗位采取筆試、專業測試和說課相結合的方式,凡進入筆試環節的考生均進入專業測試環節;中學語文和中學數學采取筆試和說課相結合的方式。
2.B類崗位。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
3.C類崗位。采取筆試、說課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凡進入說課環節的考生均進入考核環節,考核采取綜合測評的方式,聘任教師面向參與測評的人員(所在學校校長和編內教師、社會事業部業務主管部門人員)進行述職,主要圍繞在云龍示范區任教期間的教學成績、課程改革成果和工作表現情況等事項進行述職,參與測評的人員對聘任教師以不計名方式打分。
(三)考試內容
筆試以教育政策與法規、教育學、心理學、素質教育、新課程基本理論及其運用為主;專業測試主要測試隊列隊形、籃球、足球和武術。
(四)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若B類崗位出現空缺時,其空缺數可調劑到A類崗位,在筆試前予以公布。
(五)說課
1.A類崗位根據筆試和專業測試的綜合成績(筆試和專業測試各占50%),C類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說課人選(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則并列人員均進入說課)。B類崗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均進入說課環節。
2.說課評委小組在考生說課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1.筆試、專業測試、說課和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2.A類崗位。中學體育: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測試成績*50%)*40%+說課成績*60%;中學語文、中學數學和中學物理:總成績=筆試成績*40%+說課成績*60%
3.B類崗位考生的總成績為說課成績。
4.C類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說課成績*30%+考核成績*30%,其中考核成績=所在學校校長和編內教師對聘任教師的測評平均分*40%+社會事業部業務主管部門人員對聘任教師的測評平均分*60%。
(七)考試時間和地點在云龍示范區官網上公布,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信息,不另行電話通知。未按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體檢與考察
1.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2.總成績出現并列時,A類崗位,中學語文、中學數學和中學物理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中學體育按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的順序依次比較,成績高的排前;B類崗位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第四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C類崗位,按筆試成績、說課成績、考核成績的順序依次比較,成績高的排前。
3.按照國家普通高等師范類學校招生考試體檢標準,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4.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被考察人員,重點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方面等現實表現。如組織、參與過非法組織的,從事過非法活動的、近3年內受到過黨(團)紀嚴重警告以上的或近3年內受到校紀記過以上處分的,其考察結果定為不合格。
5.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2次。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云龍示范區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審定。
2.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所聘人員在云龍示范區從事教育工作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不得調出。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其他
本次招聘由株洲云龍示范區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731-28689609
舉報監督電話:0731-28689617
市糾風辦:0731-28680178
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附表:
株洲云龍示范區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