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順德區大良街道順峰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補充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府令第139號)、《2016年順德區公辦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方案》等精神,結合我校師資需求缺口實際情況,現就2016年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補充公告如下:
一、學校情況簡介
大良順峰小學于2010年9月正式啟用,座落在風光秀麗的順峰山公園旁,環境優美典雅,是政府為滿足廣大市民對優質教育的需求,在順德中心城區設立的一所高品質的全日制公辦學校。學校占地43280平方米,建筑面積39000平方米,現有48個教學班。學校高起點辦學,高速度發展,辦學幾年來學校曾被評為廣東省規范化學校,廣東省安全教育基地,順德區先進學校,順德區衛生工作先進單位,順德區安全文明校園,順德區綠色學校,順德區安全學校,大良街道先進學校等。現將赴高校設點招聘科學優秀教師1名擬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需求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科學1人(物理、化學專業;具有教學經驗者優先考慮。)
(二)招聘范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已辦理暫緩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和2015年畢業生;港澳大學畢業生、留學回國就業人員;社會在職人員(社會在職人員須具備干部身份)。區內公辦在編教師不得報考。
(三)資格條件
符合《2016年順德區公辦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方案》的招聘基本條件。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2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形式。
應聘人員進入http://portal.sdedu.net,點擊“順德區中小學公開招聘專欄”,選擇“公開招聘報名”網上選擇我校和崗位報名(上傳電子版照片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
網上報名成功后,于報名截止日期前將個人紙質應聘材料(紙質材料的右上角注明應聘學科)直接送至學校或將應聘材料郵寄到學校,于2015年12月30日前寄達(以簽收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學校地址:順德區大良街道錦上路順峰小學;郵編528300。聯系人:陳雪瓊老師;電話:0757-29996823,0757-29996827、29996825、29996824。
應聘者需向學校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1)個人簡介,除了對自己的履歷進行介紹外,要注明特長、學業成績、通訊地址、聯系電話、近期彩色生活照一張。
(2)學歷證明(應屆畢業生須附成績單復印件)、身份證、各類資格證、考試績成單、獲獎證書、戶口本等復印件。
3、資格審查
2015年12月31日前,學校負責對應聘人員網上報名的信息及遞交應聘紙質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二)面試
1.面試名單公布:學校在報名截止后將對應聘者進行面試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通知參加初試。初試名單在順峰小學校園網“公告欄”欄目上公布,初試名單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布,復試名單于2016年1月3日前公布。
2.面試時間:
面試分初試和復試。為確保公平、公正,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初試環節,初試合格者進入復試環節,初試只作為一個篩選的環節,初試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其中體育科的應聘者參加學校組織的初試后,初試合格者參加順德區大良街道教育局組織的復試環節。
(1)初試時間:
2015年12月31日前(初試成績由學校通過電話或短信告知應聘人員);
(2)復試時間:
2016年1月5日前(具體由街道教育局統籌安排后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并由學校專人負責電話通知入選復試者)
體育科的復試由大良街道教育局統籌進行(時間、地點待定,以電話通知為準),詳細見《2016年大良街道公辦小學教師招聘工作方案》(可在大良教育網通知公告欄查詢,網址http://dl.sdedu.net)。
3.面試地點:
語文科:順峰小學
體育科:由街道教育局統籌安排后由學校專人負責電話通知體育科入選復試者。
4.面試形式采用說課(試教)、答辯、教師基本素質考察等形式,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基本功和綜合能力等。
5.面試評分:面試總分(即復試成績)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
6.面試成績(即復試成績)公布:(2016年1月6日前在順峰小學校園網“通知公告”欄目上公布;順峰小學網址:http://dlsfxx.sdedu.net/index.html)
7.推薦參加筆試人選:招聘面試考核小組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對象中,根據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筆試人選數與招聘崗位數(2n+1):1的比例{即筆試人選數=(招聘崗位數×2)+1}推薦人員參加筆試。若出現個別崗位(學科)面試成績合格人數確實達不到上述規定比例的,則按面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推薦人員參加筆試。
(三)筆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由順德區教育局統一安排。
(四)錄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按要求填寫并提交教師招聘審批紙質材料,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區委組織部審批,然后按常規辦理畢業生接收或干部人事調動手續,納入順德區公辦中小學校教育事業編制。學校實行聘用制,用人單位按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其中應屆畢業生試用期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最多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脫編手續。
若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區教育局審查資料不合格的,自行放棄錄用的,所缺崗位人員,是否依次遞補,由招聘學校研究提出意見后報區教育局審批。
經錄用后自行放棄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再參加順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并按不誠信應聘記錄在案。
四、其他說明情況
(一)本公告如與《2016年順德區公辦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方案》有沖突,則以后者為準。
(二)凡在高等院校學習期間受過院校處分的學生不予以招聘。
(三)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按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處理。
(四)本公告解釋權歸順德區大良街道順峰小學教師招聘考核小組所有。
咨詢電話:0757-29996823、0757-29996822
順德區大良街道順峰小學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