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均為100分。分值比例,招中、小學教師筆試占總成績50%、面試占總成績50%;招職教中心教師筆試占總成績70%、面試占總成績30%。中、小學教師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職教中心教師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70%+面試成績×30%。
1、筆試(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初中、小學教師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高中現行教材知識,職教中心教師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的相關知識。初中、小學教師筆試與職教中心教師筆試分開進行。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并統一公示3個工作日。若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
2、面試(面試時間在公布筆試成績時公布)
招聘初中、小學教師面試采取講課方式進行。報考初中教師的面試內容為初中現行教材知識,報考小學教師面試內容為小學現行教材知識,小學語數學科試講內容是語文還是數學由考生選出代表抽簽確定。
招聘職教中心教師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參照公務員面試進行。
考生采取兩次抽簽當場確定面試順序號依次進入考場進行面試。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面試評委組由7人組成,面試成績由評委現場打分,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保留兩位小數),即為該考生的該項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結束后,將考試總成績對外公示3個工作日,并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和體檢人員名單。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如有符合黑政發【2009】30號、黑政辦發【2013】42號文件相關政策的考生優先聘用。否則以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進入考核體檢人選。
(五)考核和體檢
1、考核:復審考生的報考條件,同時要從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多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側重了解考核對象近兩年來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方面的表現。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出的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體檢:對考核合格者進行體檢,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內容及健康標準按教師相關要求確定。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出的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于龍江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可根據招聘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補聘,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七)聘用
1、公示期滿后,由縣教育局和各招聘單位按照事業單位聘用規定程序到人社部門和編制部門辦理錄用、落編手續。
2、聘用人員按報到時間超過七個工作日沒有報到的,被聘用人員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不服從組織分配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并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補聘。
3、辦理聘用手續時需由本人持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檔案辦理,證件不全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補聘。被聘用人員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4、辦理聘用手續時間2016年2月24日。
5、順延、補聘時間截止為2016年2月26日。
四、考試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對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定,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對其進行處理
五、本公告由龍江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1、龍江縣2015年招聘中小學教師計劃表
2、龍江縣2015年招聘初中教師報名登記表
3、龍江縣2015年招聘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
4、龍江縣2015年招聘職教教師報名登記表
龍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