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利川市高中階段學校專項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宣講會/招聘會時間:2015-12-24 09:00
地點:西南大學圓頂報告廳
根據市編委下達的2016年招聘計劃,決定從普通高等院校應往屆畢業生中招聘20名高中階段教師,為此,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成立組織機構
組長:毛昌勇
副組長:謝國洲、譚忠、石幫恩
二、專項招聘計劃
市一中9名、市五中7名、市民族中等職業技術學校5名(各崗位資格條件見附件)。
三、專項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
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
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
算起);
5.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
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6年9月后仍在讀的學生。
四、專項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到高校現場招聘時,在高校校園網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按各高校公布的時間執行。
2.報名地點:相關高校現場報名
3.注意事項:
到相關高校組織招聘時,符合招聘條件的2016屆畢業生需持身份證、個人簡歷、在校表現證明、成績單、《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參加報名;往屆畢業生需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參加報名。每位畢業生限報1個崗位。
五、專項招聘方式
在相關高校現場集中受理報名,經資格審查后,根據崗位需要和實際情況對符合條件的應聘對象進行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的測試,實行雙向選擇。
六、紀律要求:參加招聘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工作、生活紀律,做到公平、公正,參加應聘的考生也要遵守就業協議,誠實應聘。
附件:2016年利川市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利川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