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阿拉善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編委會《關于阿拉善盟編辦上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的備案意見》(內機編函字〔2015〕43號)、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阿拉善盟2015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批復》(內人社函字〔2015〕167號)和《阿拉善盟2015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特制定本簡章。
一、公開招聘計劃
2015年度阿拉善盟部分事業單位計劃統一招聘工作人員59名。招聘計劃中確定20%的崗位(職位)用于招聘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以下簡稱《項目人員》);20%以上崗位用于兼通蒙漢兩種語言文字人員;5%崗位用于軍警家屬;10%的崗位用于不限專業人員;定向招聘研究生崗位占一定比例(詳見《2015年阿拉善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職位)表》)。
服務基層項目是指: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以及納入旗區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一)截止招聘簡章(以下簡稱《簡章》)發布之日具有阿拉善盟生源的高校畢業生或具有阿拉善盟戶籍(截止招聘簡章發布之日)的高校畢業生(不具備阿拉善盟常住戶口,但在阿拉善盟內高中畢業后就讀大學期間將戶籍或檔案保留在原就讀學校、內蒙古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的阿拉善盟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報考)。考慮到旗區部分蘇木鎮地域偏僻,“招人難”和“留人難”的實際,旗區部分崗位可限制本旗戶籍;報考部分教育、衛生、研究生、急需、特殊、緊缺人才崗位可不限戶籍。
(二)截止《簡章》發布之日已取得畢業證書且未就業高校往屆、應屆專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截止《簡章》發布之日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未就業的往屆、應屆高校畢業生。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記載為主);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必須是截止《簡章》發布之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凡是到報名開始日期服務期滿超3年、被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或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項目人員,不能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職位);
9、具備應聘崗位(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要求以用人單位《崗位(職位)需求表》為準。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定向招錄培養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
5、構成回避關系的用人;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校期間受到留校察看處分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其它不宜錄用的人員。
五、招聘步驟
(一)公告和簡章發布(2015年12月25日發布)
2015年12月25日在《阿拉善日報》、阿拉善廣播電視臺、阿拉善盟人事考試人才交流信息網發布公告、簡章。
(二)報名(2016年1月4日-1月10日)
1、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阿拉善盟人事考試人才交流信息網(網址:www.alsrcks.com)。所有考生報名時間(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10日18:00時)。兼通蒙漢兩種語言文字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軍警家屬、研究生等定向崗位報名時間(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6日18:00時),如上述崗位報名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其(定向)限制條件,符合調整后崗位條件的考生可以報名,但報考定向考生已審核通過人員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職位)。應聘人員報名時,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在認真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者: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無法修改)。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17KB—20KB)。否則,不予資格審查。
3、應聘人員必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
5、應聘人員自行選擇筆試語種,并在網上點擊確認。
6、應聘人員的報名序號是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應聘人員對自己在網上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
(三)資格初審及結果確認
1、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網上進行,按照報考崗位管理權限由旗、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報考兼通蒙漢兩種語言文字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軍警家屬、研究生等(定向)崗位的人員審核時間(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6日18:00時);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審核時間(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10日18:00時)。審核單位須在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后2天內(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最后截止時間為2016年1月10日18:00時)提出審查意見。審核未通過的,應及時在《報名登記表》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應及時注明需要補充的內容。在報名截止期限之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未正確上傳照片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情況。
2、應聘人員(含減免費用人員)報名信息審核通過后,在報名網上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交費,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報名費每人70元。交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1月6日24:00時,在繳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3、根據內蒙古財政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取消涉及大學畢業生就業相關收費項目的通知》(內財非稅[2012]2371號)精神,對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免收報名費,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人員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減免考務費申請表》1份,到盟人事培訓考錄中心進行減免費用資格審核確認后辦理退費手續。筆試缺考人員,不再退費。
4、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方可開考,對于兼通蒙漢兩種語言文字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研究生、軍警家屬的部分崗位(職位)可適當放寬至1:2,兼通蒙漢兩種語言文字且急需、緊缺的研究生開考比列可放寬到1:1。
5、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被取消或補充報名的崗位(職位),將于2016年1月6日在報名網上公布,并對補充報考的崗位(職位)在1月6日—10日進行補充報名。
6、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16年1月14日—19日登陸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據此參加招聘考試。
(四)筆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專業測試)。報考教師和衛生崗位的由教育、衛生主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定組織招考。可采取先面試(專業測試)后筆試,但考試時間必須與統一招聘時間同步進行。
1、本次統一招聘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不定具體范圍。根據崗位(職位)的特殊性,報考衛生、教師崗筆試內容可采取測試考生專業能力、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分值為100分,其中:專業能力內容占70%,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內容占30%。
2、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但一個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選擇漢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報考“蒙漢兼通”崗位(職位)的應聘人員,筆試須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2016年1月20日上午9:00—11:00; 筆試考點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忌鷳{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4、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5、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在報名網上公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