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工作需要,按照州人社發[2011]39號文件規定,經縣人事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請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我縣教育系統面向本縣公開招考40名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簡介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條件
對象:①報考者戶籍以常駐戶口或進入大專院校學習前戶口是瀘溪縣籍(服務期滿后仍在我縣服務的“四項目人員”可報考);戶籍認定時間以2011年6月30日前為準。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0年6月30日至1993年6月30日期間出生)、大專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資格證的畢業生。條件: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②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③面試合格;④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等。
二、招考崗位及人數
崗位 |
中學語文 |
中學數學 |
中 學 英 語 |
中學物理 |
中學化學 |
中學生物 |
中學政治 |
中學歷史 |
中學地理 |
音 樂 |
體 育 |
美 術 |
計算機 技術 |
小學 |
合計 |
人數 |
2 |
2 |
2 |
2 |
2 |
4 |
2 |
3 |
3 |
1 |
1 |
1 |
3 |
12 |
40 |
三、招考原則及方式
①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擇優錄取的原則,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考工作進行全程監督。②招考按先面試后報名再筆試、體檢、考核的程序進行。筆試成績為100分,筆試分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并按專業知識占80%、綜合知識占2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③如果報名人數出現等額或不足招考崗位職數時,實行“減l”方式錄取。④通過筆試的對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額錄取參加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者則按招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⑤在錄取時,參考對象若出現總分相等的情況,則按專業成績高低錄取。
四、報名、面試時間及要求
1、參考對象于
2、面試要求:①五官端正、臉部無明顯缺陷;②肢體健全,無明顯殘疾;③語言清楚,無口吃現象。
3、報名時必須帶畢業證、身份證或戶口冊,以及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沒有取得原件的憑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為準(考核時必須提供原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同時還要帶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照兩張和考務費200元,筆試后進入其他程序所需的費用另行通知。
4、參考對象根據教師資格證所認定的學科報考相應的招考崗位(2011年師范院校師范專業畢業生未獲教師資格證的,按所學專業報考相應崗位);報考小學崗位,不受所學專業限制。
五、筆試、體檢、考核時間及要求
1、筆試、體檢時間:筆試于
2、考試范圍:①專業知識:報考中學崗位者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報小學崗位者考中小學語數知識(合卷);②綜合知識:考教育政策法律法規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知識以及公共基礎知識。
3、體檢結束后將進行考核,體檢合格考生自行提供學校密封好的人事檔案,于
六、聘用
錄取的參考對象經考核公示無異議后,按錄取總分高低依次挑選到缺編、缺崗的學校(擇校日期另行通知),并按州辦發(2005)27號文件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三年內不得自行提出調動;聘用對象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若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本簡章由縣人事局、縣教育局、縣編辦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4260936 4265960 4265969
瀘溪縣人事局
瀘溪縣編辦
瀘溪縣教育局
二0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