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無錫市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錫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12號
為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教師隊伍,優化師資結構,根據《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學校師資需求情況,經無錫市新區勞動人事局審核,報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無錫市新區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新教師22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2.身心健康,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年齡18—35周歲(1980年1月1日—1998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在崗教師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和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
5.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指2016年畢業或2015年畢業未就業的畢業生(憑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
(2)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階段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
(3)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2015屆獲國(境)外碩士、博士學位的畢業生。
(4)有教學經歷的教師:現在無錫市(含江陰、宜興)各類小學任教,本科及以上學歷,有與招聘崗位相符合的學科教學經歷的教師。
(5)在崗幼兒園教師:現在無錫市(含江陰、宜興)經教育行政部門注冊登記的幼兒園任教滿5年(截止時間為2016年1月1日),無錫市戶籍(含江陰、宜興),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
符合上述(1)、(2)、(3)條件的,需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其中幼兒園教師招聘單位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3)參加非法組織的;(4)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的。
二、招錄程序
(一)報名
詳見《2016年無錫市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二)資格審查
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與聘用資格。獲得國(境)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考試筆試合格證書。
有教學經歷的教師還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戶口簿原件、普通話等級證書、職稱證書、簽訂的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現任職學校證明等原件。
(三)考核方式及內容
1.非幼兒園教師崗位
考核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筆試,第二階段為說課。
(1)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2016年3月5日。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階段通知見無錫市新區教育網(http://www.xqjy.com.cn),逾期不參加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考生參加由全市統一組織的筆試。
根據第一階段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3(同分跟進)的比例確定參加第二階段考核的人員,并在新區教育網上公示。
(2)說課(滿分100分)
第二階段考核為說課,參加由無錫市新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的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師素養和教學技能,對應聘者的教育理念、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作出評價。說課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簽字確認。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考試時間、地點在新區教育網上另行通知。
根據“第一階段考核成績×40%+第二階段考核成績×60%”計算得出考生的總成績,根據總成績高低排序,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并在新區教育網上公示。如果末位出現同分情況的,根據第二階段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如第二階段成績仍相同的,則進行筆試加試,確定最終體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