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及面試。
1.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公共科目分值100分。筆試時間為2016年4月9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專業科目測試比選
(1)專業測試比選。比選采取課堂展示為主的方式,可根據崗位實際需要,選擇增加寫作、計算機應用能力和特長展示等作為輔助項目,在區組織人事部、教育局指導下,由區中小學組織實施。擬招聘崗位人數與進入專業測試比選人數之比為1:3,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專業測試比選。
專業科目測試比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專業測試比選人數×專業測試比選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處理);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專業科目測試比選比例。
參加專業測試比選的人員在公共科目成績公示結束后按照資格復審通知〔在重慶兩江新區網站(http://www.liangjiang.gov.cn/)公布〕要求,持有關證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英語等級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證書,大學期間所獲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獲獎、賽課獲獎等證書,2016年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合格者,參加專業測試比選;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專業科目測試者,取消專業科目測試資格,其缺額按該招聘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專業測試比選分值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進入下一環節考生專業測試比選成績不得低于70分。專業測試比選成績只作為確定面試考核人選使用,不計入考生考試總成績。
(2)面試考核。面試考核采取指定內容的教學片斷展示加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兩江新區組織人事部、教育局組織實施。擬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考核人選數之比為1:2,面試考核人選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比選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面試考核。結構化面試由主考官提問,考生用普通話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學科教學技能、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考核分值為100分,教學片斷展示成績占60%,結構化面試占40%。面試考核成績當場公布,面試考核成績計入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考核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
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考核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進入專業測試比選人員名單、專業測試比選(資格復審)和面試考核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重慶兩江新區網站(http://www.liangjiang.gov.cn/)即時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不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專業測試比選或面試考核者視為自動放棄。若因聯系電話有誤或其他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聯系到考生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面試考核成績×50%
特別提醒:區組織人事部、教育局根據考生成績高低、報考志愿及崗位需求確定擬聘用人選的用人單位。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總成績相等時,依次以學歷、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的規定,并結合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組織人事部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則按報考本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組織人事部、區教育局會同招聘單位對其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因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不予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者無法定正當理由放棄后續環節者,3年內(2016年-2019年)不得報考兩江新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錄考試。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區組織人事部審核,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工資福利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需在我區服務5年以上,未達到年限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其他
招考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023-86868837
2.考務咨詢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812
3.涉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專業科目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咨詢電話:023-67463619、023-67308112、023-63200623
本簡章由兩江新區組織人事部、兩江新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重慶兩江新區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情況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