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蘇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經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蘇州市體育局下屬蘇州市體育運動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緊缺型體育教練員2名,F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戶籍不限,本科學歷,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帶隊獲得過全國性計劃內比賽前三名的年齡適當放寬。
3.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現役軍人;
2.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3.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招聘單位名稱 |
招聘崗位名稱 |
招聘 人數 |
學歷 要求 |
專業 要求 |
其它條件 |
蘇州市體育運動學校 |
籃球 教練 |
1 |
本科 |
體育類 |
所帶隊伍獲省運會比賽前三名 |
射擊 教練 |
1 |
本科 |
體育類 |
中級教練職稱及以上,所帶運動員獲省運會前三名 |
四、報名方式和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和程序
應聘者根據本《簡章》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選定確定崗位后,填寫《2016年蘇州市體育運動學校公開招聘緊缺型體育教練員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并通過現場報名方式向蘇州市體育局組織人事處遞交報名材料,F場報名時間:2016年3月17日-18日9:00-16:30,報名地點:蘇州市體育局組織人事處(蘇州市人民路1168號),聯系人:鄒電軍,聯系電話:0512—65236276,13862595185。
2.報名人員材料:
(1)個人簡歷。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職稱原件及復印件,教練員聘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寸近期免冠相片2張。
(4)所帶運動隊(員)參加省級及以上比賽成績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能證明成績的省級以上體育部門認定的比賽秩序冊和成績冊原件或復印件。
3.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五、資格初審
由市體育局有關處室和招聘單位聯合組成資格審查領導小組,嚴格按照招聘條件規定的內容,對所有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核,并報送市人社局審核備案,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并組織相關人員參加面試。
六、面試
1.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2.面試的內容以考察擬任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為主,對同一崗位的面試形式,采用統一的題目及評分規則。
3.面試成績的計算。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政審環節。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并隨后在市體育局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七、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在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擬招聘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如面試成績相同的,則由市體育局另行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本次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和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八、考核和資格復查
市體育局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5日。確因情況特殊,經主管部門批準可延長至30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聘用考察(考核)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在市體育局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不遞補。
九、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張榜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經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人社局審批并辦理錄取聘用手續。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65211073。
十一、本《簡章》由蘇州市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表:《2016年蘇州市體育運動學校公開招聘緊缺型體育教練員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
蘇州市體育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