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隊伍質量,改善教師隊伍結構,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6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6〕5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公開招聘方案如下:
一、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報考人員應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對普通全日制2016屆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具備對應崗位要求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語文應具備二級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話等級證書),2016屆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證的應聘者應于聘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予以解聘。
(八)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年齡等相關資格條件,均以2016年3月30日為截止日期。普通全日制2016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報到證可放寬至2016年7月31日前提交,無法提交的取消錄用資格;
(九)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2016屆畢業生、已被福清市教育系統聘用的在編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二、學科、人數及范圍對象
計劃招聘390名,其中:中學教師25人,小學教師285人,幼兒教師80人。具體學科、人數及范圍對象如下:
(一)中學
(1)中學教師崗位5名
1、范圍對象:普通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要求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與所報學科崗位專業一致)的畢業生。
2、考試方式: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2)中學教師崗位20名
1、范圍對象:普通全日制本科(本科須師范類)及以上學歷的福州地區生源的畢業生(含籍貫福清人員)。
2、考試方式: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二)小學
(1)小學教師崗位18名
1、范圍對象:普通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要求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與所報學科崗位專業一致)的畢業生。
2、考試方式: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2)小學教師崗位267名
1、范圍對象: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福州地區生源的畢業生(含籍貫福清人員)。
2、考試方式: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三)幼兒園
幼兒教師崗位80名
1、范圍對象: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學前教育、音樂、舞蹈、美術、藝術教育專業的畢業生(碩士學位、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如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直接參加面試,且安排在城區幼兒園任教)。
2、考試方式: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參加全省統一筆試者,經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安排在農村中小學、幼兒園任教(包括元載小學、幼兒園);不參加全省統一考試者,經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安排在城區中小學、幼兒園任教。小學各學科和幼兒園招聘人數的20%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城區小學、幼兒園進行擇校跟崗學習兩年后回原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