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管委會《關于實施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的決定》(閩嵐綜實委[2010]3號),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4]12號)精神,經區黨群工作部同意,公開招聘65名新教師充實我區中小學教師隊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專業、人數及條件要求
(一)應聘人員條件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6、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在198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7、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報考者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本區公辦學校在編教師;
2、在校期間正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各崗位招考人數、報名對象及具體條件要求詳見本公告附表。
二、報名
1、報名時間。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統一由應聘者本人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16年3月18日8:00(系統開啟)-3月24日17:00(系統關閉),逾期不予受理。
2、考試科目及時間地點。本次考試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4月17日全省統一舉行。上午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共設29個科目類別,由應聘者根據本人所報考崗位類別選擇其中一個科目類別參加考試,下午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該科目是每位應聘者必考科目。具體時間與地點以網絡報名系統打印的準考證上的說明為準。
3、報考費繳交。本次教師招聘考試考務費按照《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我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收費收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財綜〔2010〕23號)規定標準執行。考生報名繳費后,無論是否參加考試,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4、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打印。考生本人應于2016年3月18日8:00(系統開啟)-3月24日17:00(系統關閉)期間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作為考生進入考點的憑證。應聘者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因應聘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由應聘者本人承擔責任。
5、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
三、招聘程序
1、筆試。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參加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筆試(具體事宜應聘者自行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
2、面試。根據應聘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前應聘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畢業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以及由中國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認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生的相關證書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非應屆生需提供本人大專及以上全部學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到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人事處進行面試資格現場審核(面試時間、地點通過平潭教育網另行通知),審核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審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產生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