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通過連江教育網公布。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報考崗位計劃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參加全省公開招聘筆試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須進行面試資格現場審核(通過“連江教育網”另行通知)。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
2、筆試和面試成績均以100分制計算(如果筆試總分為150分制,則先換算為100分制進入成績的合成)。聘用成績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綜合成績(百分制)計算,聘用合格成績為60分。崗位學科只有1人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應達70分方可確定為錄聘人選。應聘人員未達聘用合格成績的不予聘用。
3、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免筆試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確定擬聘用人選時出現末位同分的,筆試成績(含加分)高者入選。如筆試成績(含加分)再相同,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入選。若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成績(含加分)、專業知識成績均相同,采用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因故自行放棄擬聘用資格的,在該崗位未聘用人員中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確定錄用人員的排名位次,依次按總成績、筆試成績、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到低排列。
4、補充招聘。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將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向社會公布。參加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即1個市、縣<區>),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根據補充招聘應聘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開展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
5、擬聘用人員須參加體檢和政審,合格者方可聘用。有關體檢和政審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通過“連江教育網”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和辦法按《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條例》規定。
6、擔任教師崗位的擬聘用人員須參加崗前集中培訓(有關培訓的具體事項通過“連江教育網”另行通知),崗前培訓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B、報到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相關證件審核不合格的;C、審檔不合格的;D、與原單位有簽定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五、其他事項:
1、對符合招考條件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生以及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駐榕部隊隨軍干部家屬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筆試成績按省、市有關規定予以加分。此類考生網絡報名前應提供相關證明,于3月17日前將原件材料送達連江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逾期將不予受理。審核確認、公示無異議后辦理加分手續。
2、選崗:第一次錄聘人員選崗后,余下崗位由補充招聘的錄聘人員再選崗。錄聘人員分別按照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選崗。如遇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含加分)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含加分)再相同,以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者優先。具體崗位招聘人數見附表。表中“一環學校”指城關地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含分園),特教學校、進修校、職專、華僑中學以及敖江、江南兩個鄉鎮轄區內的中小學、幼兒園;“二環學校”指東湖、琯頭、浦口、丹陽、東岱、潘渡等六個鄉鎮轄區內的中小學和幼兒園;“三環學校”指一環、二環以外各鄉鎮轄區內的中小學和幼兒園。
3、本次招聘的所有教師工資、社保等待遇與編制內教師一致,并逐步解決編制問題。錄聘后,在本縣最低服務期為5年。
4、招聘工作認真執行回避、保密等有關規定,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六、政策咨詢
本次縣招考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91-26230015。
政策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時間內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本公告由連江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辦理。
連江縣教育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