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2016年度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招聘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事業單位健康發展,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工作需求,計劃在西北師范大學校園招聘會期間,為酒泉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36名,其中肅州區93名,金塔縣40名,玉門市35名,瓜州縣35名,敦煌市10名,市直23名。具體計劃詳見《酒泉市2016年度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招聘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
二、招聘范圍
1.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2016年即將畢業的全日制本科(不含獨立院校)及以上在校生。
2.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持有就業報到證的2014、2015屆全日制本科(不含獨立院校)畢業生。
3.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持有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崗位簡表中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的,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的,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8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4.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酒泉市2016年度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招聘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到黨紀、政紀(校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3.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6.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退未滿5年的;
7.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組織
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組組織實施。市直招聘工作小組由市人社局會同市教育局牽頭,各用人單位參加;各縣(市、區)招聘工作小組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的指導下,由各縣(市、區)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牽頭,各用人單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