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場報名(含資格審查)、筆試、試教、專業技能測試(僅限音樂、體育、美術)、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驟進行。招聘具體步驟如下:
(一)現場報名(含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6-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00)。
2、報名地點:長沙縣教育局518會議室(長沙縣星沙望仙東路598號,東五路與望仙東路交界處)
3、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以及符合報名條件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屬2016屆應屆畢業生,則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生推薦表、經學院審核蓋章的成績單、《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及申報教師資格證的相關材料),以上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同時,填寫《長沙縣2016年招聘優秀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貼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張。
4、資格審查:選聘工作組成員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當場發放筆試準考證。
5、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須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達不到此比例則取消或縮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4月9日(以準考證為準),上午9:30—10:30。
2、筆試內容:《綜合知識測試》一科,具體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方法、文科綜合知識和理科綜合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3、筆試地點:松雅湖中學(以準考證為準)。
4、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長沙縣教育信息網公布。
5、查分:如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向縣教育局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查分申請,待查分結束后,由縣教育局將查分結果反饋給考生。
(三)試教
1、試教人員確定: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同一科目總職數1:3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如最低入圍成績有并列名次,則所有并列名次人員均入圍試教)。試教入圍名單及試教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在長沙縣教育信息網公布,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2、試教內容范圍:長沙縣現行各學段教材(教材由招聘單位提供)。音樂、體育、美術等學科加試專業技能測試,具體測試辦法在長沙縣教育信息網另行公布。
(四)成績折算
1、所有科目評分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數);
2、文化科目筆試成績和試教成績按4:6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試教成績×60%=綜合成績);音樂、體育、美術學科筆試、試教、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3:4:3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試教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綜合成績)。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職位計劃數,根據綜合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入圍線內最后名次綜合成績相同且超出崗位職數,文化學科按試教成績從高到低決定取舍;音體美學科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決定取舍,如再出現成績相等則按試教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崗位按同一科目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六)考察
1、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同時進行資格終審)等形式進行認真、扎實、全面的考察;
2、當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導致該招聘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則從報考同一科目人員中依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最終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長沙縣教育信息網(http://jyj.csx.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六、其它事項
1、擬聘用的教師根據長沙縣教育局確定的崗位,按照學段同一科目成績從高到低自主選擇。
2、因初中、小學崗位教師屬于備案管理,免費師范生原則上只能報考高中崗位,不能報考初中和小學教師崗位。
3、若此次招聘未發現合適人選,剩余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4、咨詢電話:長沙縣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0731—84011861。
長沙縣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