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分數保留到小數點后面兩位數)。
1、筆試
⑴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兩科,教育綜合知識主要涵蓋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和課程改革相關內容等。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卷面總分為100分,其中專業知識70分,綜合知識30分,時量150分鐘。學科專業知識分高中類、初中類、小學類三個層次命題考試,在《崗位一覽表》分別表述為崗位名稱A、B、C。筆試總成績低于60分不能參加面試。
⑵筆試時間。2016年4月30日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參加筆試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兩證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5進行筆試。特殊專業崗位(具體為報名時不要求持有教師資格證,聘用后兩年內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崗位),報名后達不到1∶5比例要求的,放寬到1∶3,達不到1∶3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退還報考費(退費時間2016年4月18日—19日)。
⑶成績查詢。2016年5月5日至7日,考生可登陸湘潭人事考試網(www.xtrsks.gov.cn)查詢成績。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面試
⑴面試要求。根據筆試成績,按各招聘學校各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⑵面試內容。包括試講、專業技能實際操作等,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實際操作的能力等。
⑶面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
⑷面試組織。面試評委小組應當在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面試低于60分為不合格。參考人員面試成績全部不合格的崗位,取消該崗位當年招聘計劃。
【特別提示】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名單公布以后,面試環節不再遞補。參加面試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兩證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湘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招聘面試與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面試一并進行。
3、選崗
同一學科學段有2個及以上崗位的,按照考生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填報學校志愿(綜合分數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分數保留到小數點后面兩位數),需遞補同一崗位不超過兩次。
七、體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面試成績相同時以筆試中的《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入圍(以上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有考生主動放棄時,則在同一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入圍體檢、遞補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確定后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
2、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八、考察
從體檢合格人員中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湘潭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1、由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等形式進行考察。
2、考察工作參照《湖南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辦法》實施,如當出現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在報考同一崗位參加面試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后不再遞補。
十、聘用
1、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
2、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聘用批復,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編制相關人事手續。由于擬聘用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時辦理檔案轉入等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3、擬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定《聘用合同書》。
十一、招考工作查詢電話(工作日使用)
政策咨詢電話:0731-52313893(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監督電話:
0731-52313442(湘潭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附件:
1、《2016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2016年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3、《2016年湘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4、工作經歷證明(格式文本)
湘潭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6年湖南省湘潭市教師招聘崗位一覽表(普通中小學教師崗位)
2016年湖南省湘潭市教師招聘崗位一覽表(專業技能教育教師崗位)
2016年湖南省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教師招聘崗位一覽表(28名)
2016年湖南省湘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教師招聘崗位一覽表(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