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鄉縣2016年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編委全會集體研究并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批準,我縣部分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共招聘工作人員175名。具體崗位及數量見附表。
二、招聘原則
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體條件
1、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1日;
2、30歲及以下是指1986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35歲及以下是指1981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45歲及以下是指1971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專業名稱主要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為依據。
4、其他具體條件見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13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安鄉縣人社局六樓大會議室
3、報名方式及費用: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費:115元
4、報名需提供的資料:應聘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從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表(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張;在職人員應持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需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
報名時須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名表》。報名與參考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資格審查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和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按照招聘方案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發現,隨時取消資格。
(三)確定開考比例
按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對少數崗位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批準,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取消招聘崗位計劃。
(四)考試
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為100分。
1、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以筆試準考證時間為準)。請考生于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安鄉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人社局三樓)憑繳費發票領取筆試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
①一般崗位:教育系統、衛生系統崗位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內容為相應崗位專業知識。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內容為相應崗位專業知識。
②要求具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超過5:1的崗位需進行筆試。黨校理論教員崗位筆試占綜合成績50%,除黨校理論教員崗位外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內容為相應崗位專業知識,專業不限崗位以申論替代相應崗位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