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聊城高新區事業單位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聊城高新區事業單位初級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關于做好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6〕59號)規定,現將2016年聊城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以下簡稱初級崗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4月13日9:00—4月15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4月13日11:00—4月16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聊城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www.gxqrs.gov.cn)進行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選擇報考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信息的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6年4月13日11:00—4月16日16:00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并盡快確認初審結果。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6年4月13日11:00—4月17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聊城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聊城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單位初審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四)資格審查
聊城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聊城高新區政工部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下午14:00—16:30
(二)面試
面試由聊城高新區政工部組織實施。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面試人選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可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進入考察范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五、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聊城高新區政工部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聊城高新區政工部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聊城高新區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統一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635-8507127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635-8507125
附件:
1、2016年聊城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rar
聊城高新區政工部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