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寧市教育系統招聘康復教師、校醫、會計公告
因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海寧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康復教師1名,事業編制校醫2名,事業編制會計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2∶30;
報名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州東路548號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1樓)
二、招聘條件、范圍
1.熱愛教育事業,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心健康,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強。
2.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符合招聘計劃規定的條件和要求。
3.康復教師、會計崗位年齡為18-30周歲(1985年4月16日-1998年4月16日期間出生)。校醫年齡為18-35周歲(1980年4月16日-1998年4月16日期間出生)
4.會計崗位要求海寧市戶籍,康復教師、校醫戶籍不限。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6年應屆畢業的,如被聘用須在報到時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不能在2016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報名時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第四條規定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計劃
報名序號 |
招聘崗位名稱 |
招聘數 |
招聘條件和要求 |
30 |
康復教師 |
1 |
專業名稱中包含“康復”的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 |
31 |
校醫 |
2 |
臨床醫學專業或取得臨床類職業醫師資格。大專及以上畢業 |
32 |
會計 |
1 |
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本科及以上畢業 |
校醫為緊缺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1.初審: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戶口簿、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張,并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進行資格初審。
2.復審:初審合格的應聘者,持所有初審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會計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3時,康復教師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2時,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其中緊缺崗位不受比例限制。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滿分均為100分。緊缺崗位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筆試:康復教師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會計崗位內容為會計基礎知識。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3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確定。緊缺崗位綜合成績為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海寧市教育網、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相應崗位不再遞補。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過程信息均在海寧市教育網公布,屆時考生可網上查詢。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7215860,0573-87229920,
監督電話:0573-87221223
海寧教育網:www.zjhnedu.com
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
海寧市教育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