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寧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因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74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4月 18 日(星期 六 )上午9∶00至下午2∶30;
報名地點:海寧市人才市資源市場2號樓1樓(海州東路548號)
二、招聘對象范圍
1.海寧市生源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
2.海寧市生源或戶籍的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戶籍以2015年4月18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截止到2015年4月18日戶籍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
3.非師范類僅限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為18~30周歲(1984年4月18 日至1997年4月 18 日期間出生)。
5.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報名時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對滿足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不限戶籍:
1.報考職教類專業教師崗位的;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
3.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大學期間獲得2次三等及以上校級年度(專業)獎學金的;
(2)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
(3)報考音樂、體育、高中生物崗位的;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5年應屆畢業的,如被聘用須在辦理報到手續時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不能在2015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寧教育事業;
2.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研究生及應聘職教類專業課崗位的,教師資格不作要求;
3.報考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其它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應與報考崗位一致或相近。
4.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要求”。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聘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修訂版)(浙人社發〔2014〕149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1.初審:應聘人員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一份,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報名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及非2015年大專師范類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師范證明材料,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畢業生須提供認定教師資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書)、戶口簿(海寧生源的畢業生可憑戶口簿中遷往高校的戶口頁確定生源)、相關獲獎證書、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張。
2.復審: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初審所有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3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計劃數大于等于3人的崗位以及高中語文、高中數學、高中物理、高中生物崗位,當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2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考試:考試采用筆試(體育崗位為: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為: 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二科,滿分均為10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成績70%+教育教學理論成績30%計算筆試成績。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大于等于3人的崗位及高中語文、高中數學、高中物理、高中生物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3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體育崗位專業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專業理論+技能測試)+教育教學理論,三個單項滿分均為100分。按專業理論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40%+教育教學理論筆試成績30%計算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根據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大于等于3人的崗位, 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3時,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對象)。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面試采用“試講+提問”的方法進行,“試講+提問”滿分為100分。有“藝術特長展示”要求的崗位(音樂、美術、幼教)面試內容為“試講+提問+藝術特長展示”, “藝術特長展示”滿分為50分,總分為150分。“試講+提問”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體育崗位按:專業能力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出現綜合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體育崗位以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4.體檢、考察: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公示、聘用:按照“分數優先、尊重志愿”的原則,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崗位,并在海寧市教育網、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相應崗位不再遞補。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入圍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對象等在海寧市教育網公示。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7215860,0573-87229920,
監督電話:0573-87221223
海寧教育網:www.zjhnedu.com
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
附件:1.2015年海寧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新教師計劃
2.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證明
海寧市教育局
2015年4月9日
附件1
2015年海寧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新教師計劃 | ||||
|
序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崗位數 |
要求 |
|
1 |
小學語文 |
12 |
|
|
2 |
小學數學 |
11 |
|
|
3 |
小學科學 |
3 |
|
|
4 |
小學英語 |
2 |
|
|
5 |
小學美術 |
1 |
國畫特長、藝術特長展示 |
|
6 |
小學音樂 |
6 |
藝術特長展示 |
|
7 |
小學音樂 |
1 |
舞蹈特長、藝術特長展示 |
|
8 |
小學體育 |
4 |
|
|
9 |
小學體育 |
1 |
籃球特長 |
|
10 |
小學體育 |
1 |
足球特長 |
|
11 |
小學體育 |
1 |
羽毛球特長 |
|
12 |
信息技術 |
1 |
|
|
13 |
初中社會 |
5 |
|
|
14 |
初中語文 |
1 |
|
|
15 |
初中數學 |
2 |
|
|
16 |
高中語文 |
2 |
|
|
17 |
高中數學 |
1 |
|
|
18 |
高中物理 |
1 |
|
|
19 |
高中生物 |
2 |
|
|
20 |
幼教 |
11 |
藝術特長展示 |
|
21 |
★ 市場營銷 |
1 |
|
|
22 |
★ 外貿 |
2 |
|
|
23 |
★ 物流管理 |
1 |
|
|
24 |
★ 電子商務 |
1 |
|
注:帶★的為職教類專業教師
附件2
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證明
海寧市教育局:
同志屬本校 屆全日制 專業師范類畢業生。
特此證明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