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竹溪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根據《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溪辦發[2009]35號),結合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報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幼兒教師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2016年竹溪縣幼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在2016年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招聘的具體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縣編辦等部門負責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
2、熱愛幼兒教育事業,志愿到農村鄉鎮幼兒園工作,能夠為人師表,愛崗敬業,樂于奉獻,關愛兒童,有很強的責任心;
3、具有符合教師崗位需求的專業技能,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適應幼兒園工作需要;
5、戶籍不限,具備相應崗位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縣內在職在編教師和省“新機制”招錄教師不得報名參考;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三、崗位設置及要求
招聘單位 |
職位名稱 |
職數 |
年齡 |
職位條件 |
縣教育局 所屬鄉鎮幼兒園 (全額事業) |
幼兒教師 |
20 |
30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學前教育、幼兒教育、音樂、美術專業專科學歷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2016年的應屆畢業生暫未領取畢業證書的,需所在學校出具證明),持有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全日制本科畢業和全日制學前教育、幼兒教育、音樂、美術專業專科2016年的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第一個聘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時間:自2016年4月25日8:30起至5月16日17:30至(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地點:縣人社局408室。
(二)有關要求。報名時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尚未領取畢業證書的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原件、往屆全日制畢業生須提交在教育部指定網站《學信網》打印本人學歷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兩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填寫報名表一式二份。
“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還應提供“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惠申請表》。報名考務費100元。
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應考承諾書,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與考試所用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準考證發放。經過資格初步審查合格的報考考生,統一發放《2016年竹溪縣幼兒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方式與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主要為《幼兒教育綜合知識》和幼兒教育的政策法規,包括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學前游戲理論與設計、學前教育的政策法規和幼兒園教育環境創設,主要測試報考者對擬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水平。筆試不指定專門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培訓。
2、筆試時間與地點:見《2016年竹溪縣幼兒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準考證》。
3、有關要求。報考人數與招聘職位原則上要達到3: 1的比例才可以開考。若報名人數少于規定比例,按規定削減招聘計劃數,并另行發布公告。
4、筆試滿分100分。其中“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按照省相關文件規定,筆試成績可享受5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