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竹溪縣高中(職業技術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溪辦發[2009]35號),結合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報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階段學校教師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2016年竹溪縣高中階段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在竹溪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招聘的具體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縣編辦等部門負責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報考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志愿到高中學校任教,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3、學習成績優良,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能夠適應高中學校工作需要;
5、戶籍不限;
6、具備相應崗位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3、本縣教育系統在編在崗人員(含新機制錄用教師)。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招聘單位 |
職位名稱 |
職數 |
年齡 |
職位條件 |
高中階段學校 (一中、二中) 全額事業 |
語文教師 |
2 |
30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畢業,年齡可放寬至35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師范類普通高校本科且獲得學士學位或非師范類專業全日制二類本科且獲得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以應聘,但應當在聘用后三年內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
數學教師 |
4 | |||
政治教師 |
2 | |||
物理教師 |
2 | |||
縣二中 (全額事業) |
歷史教師 |
1 | ||
英語教師 |
1 | |||
地理教師 |
1 | |||
計算機教師 |
1 | |||
美術教師 |
1 | |||
縣職業技術學校 (全額事業) |
電子商務 |
1 | ||
旅游管理 |
1 | |||
醫學護理 |
2 | |||
音樂教育 |
1 | |||
合計 |
20 |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時間:自2016年4月25日8:30起至5月16日17:30至(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地點:縣人社局408室。
(二)有關要求。報名時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尚未領取畢業證書的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原件)、往屆全日制畢業生須提交在教育部指定網站《學信網》打印本人學歷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兩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填寫報名表一式二份。
“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還應提供“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惠申請表》。報名考務費100元。
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應考承諾書,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與考試所用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準考證發放。經過資格初步審查合格的報考考生,統一發放《2016年竹溪縣高中階段學校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