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中等專業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專業課教師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文件精神規定,結合興化中等專業學校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專業課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招聘對象、報考條件
1. 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崗位及計劃詳見《興化中等專業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專業課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2. 招聘對象
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規范意識。
(4)年齡在18至35周歲,即1980年5月7日至1998年5月8日期間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員須具有泰州市戶籍或為泰州市生源。泰州市戶籍指在本公告公布之日前具有現泰州市行政區劃范圍內的戶籍。泰州市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現泰州市行政區劃范圍內的生源。
(6)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及其他資格要求(詳見《崗位表》)。
(7)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興化市教育局、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興化市人社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專業技能測試、面試、資格復審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八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興化市教育局、興化市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分別通過興化教育網、興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網站向社會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 報名時間:2016年5月7日—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補報。
2. 報名地點:興化市新生中心小學(興化市交通路5號,長安大橋北首西側)。
3. 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材料外,還須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 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2016年應屆畢業生可延遲至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4)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職業資格證書。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教育等)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明。
5. 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根據自身的條件,對照《公告》規定,自行下載填寫《興化中等專業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專業課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只能選擇報考一種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2)招聘單位依據報考人員《報名登記表》中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辦理報名手續。凡考生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嚴肅處理。
(3)考生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按照《興化中等專業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專業課教師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興化市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興化市教育局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向興化市人社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及時在指定網站上發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7日下午4:00。凡未提出添加,及興化市教育局未同意或興化市人社局未批準,最后沒有在指定網站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報考的專業。
6. 報名費用:專業技能測試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減免考試費用。
7. 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是否核減或取消崗位計劃,由興化市人社局報上級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由興化市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通知考生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6年5月13日(上午8:30 -11:30,下午2 :00 - 5:30 )。改報名地點:興化市教育局人事科(興化市長安路法院對面,教育局2樓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