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招聘崗位分為綜合類、衛生類、中小學教師類和其他類四大類。各類崗位均考兩科,每科滿分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和素質能力測試(或專業科目)分別按40%和60%計入筆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不含寫作,下同)和素質能力測試(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衛生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衛生專業基礎知識;中小學教師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等;其他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各招聘崗位具體專業科目詳見附件。
筆試采取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時間:2016年5月28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00專業科目或素質能力測試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應聘人員均須參加全部筆試科目,其成績方可有效。
(二)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3倍的比例依次確定(同一招聘崗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最后一名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并面向社會公布。面試人選未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根據行業和崗位特點,綜合類、衛生類和其他類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中小學教師類崗位采取講課方式進行(初中教育和小學教育的音樂、美術、體育崗位及學前教育崗位增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講課成績占面試成績的70%),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工作技能。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并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面試人員宣布。面試采取百分制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
從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并列的,按專業科目或素質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應從進入同一崗位面試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考察、體檢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進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
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檔案審核等。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有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全面復審。認真執行省委組織部《關于嚴格實行干部任前檔案審核的規定》(魯組發〔2014〕34號),對應聘人員的人事檔案進行嚴格審核。
五、公示聘用
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人事管理權限分別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為3年。受聘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公務員和應聘其他企事業單位。
擬聘用人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并按有關要求取得就業報到證等證件,否則不予聘用。
六、招聘崗位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條件要求見附件。
七、對公立醫院(縣人民醫院)人員控制總量內招聘人員的有關管理規定
公立醫院(縣人民醫院)人員控制總量內招聘人員不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根據《中共東營市委組織部、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東人社發〔2016〕4號)等文件規定進行管理。
八、其他
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通過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期間,應及時關注招聘網站發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招聘公告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46—2881377(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546—2580181(墾利縣紀委派駐第一紀檢組)
附件:1.2016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綜合類及其他類)
2.2016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中小學教師類)
3.2016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衛生類)
4.2016年墾利縣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5.2016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須知
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4月25日
附件1:2016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綜合類及其他類).rar
附件2:2016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中小學教師類).rar
附件3:2016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衛生類).rar
附件5:2016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須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