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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考生,在2016年5
月19日9:00至5月21日14:30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7.具體網上報名操作方法到報名網站查看。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的,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補報。
8.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交考務費。擬免交考務費的報考者應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洛陽伊濱區管委會辦公樓313房間提交以下材料: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及戶口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及戶口本。
9.各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4:1,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職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退還報考該職位人員已交考務費。
10.報考者關于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請向各招考單位進行咨詢。
11.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二)確定加分對象及免筆試對象
1.加分對象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下列人員可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政策:
(1)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目前在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陽市伊濱區農村連續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
(2)在洛陽市伊濱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3)參加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學生)。
2.免筆試對象(僅適用于報考教師職位的人員)
根據洛陽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大學生村干部”計劃的實施意見》(洛辦〔2008〕69號)文件規定,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選聘的大學生村干部并現在洛陽伊濱區農村學校兼職教學工作2年以上的(截止時間:2016年6月30日),經考核合格,并承諾(需簽訂《承諾書》)繼續在農村艱苦地區學校任教至少5年的考生,可以選擇免筆試或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政策。免筆試人員,筆試成績按此次考試所報職位相應學科筆試卷面成績最高分計算。
3.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免筆試條件申請加分或免筆試的考生,應提交以下材料:
(1)報考教師職位人員自行下載并填寫《2016年伊濱區考試招聘教師加分申請表》(附件1)或《2016年伊濱區考試招聘教師免筆試申請表》(附件2);報考鄉鎮衛生院職位人員自行下載并填寫《伊濱區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3);
(2)“大學生村干部”提交洛陽市委、區委組織部出具的目前在崗、連續任職滿3年(截止時間:2016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證明(附件4);
(3)“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交《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4)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志愿者提交
共青團河南省轄市委、縣(市、區)委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附件5)及期滿考核合格證書。
4.提交加分材料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提交時間:2016年5月12日,13日,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提交地點:洛陽伊濱區管委會辦公樓313房間。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加分、免筆試申請并提交加分(免筆試)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免筆試)資格,不享受加分、免筆試政策。
5.伊濱區組織人事局對審核符合加分、免筆試條件人員在伊濱區管委會網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專欄)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享受相應政策。
對于弄虛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三)筆試
1.公開招聘教師筆試內容:教育理論知識(教師職業道德與個人修養、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常規教學與教學實踐、新教育理念與新課改知識等)和專業知識(專業知識指專業基礎文化知識,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兩類),共兩張卷子,卷面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語文、英語、地理專業的考生,專業知識考文科綜合;報考數學、物理、化學的考生,專業知識考理科綜合。考試成績按報考職位排隊。
2.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人員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一張試卷,滿分為100分。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筆試時間2016年5月21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填寫為準。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5.筆試成績的計算
(1)教師職位:筆試成績=教育理論知識卷面成績×40%+專業知識卷面成績×60%+加分
(2)鄉鎮衛生院職位: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成績+加分
筆試成績的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6.筆試卷面成績將于2016年6月7日在伊濱區管委會網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專欄)進行公布,請考生注意登陸查看。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
(1)面試人員資格確認辦法
根據聘用職位及聘用計劃,分別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均進入面試。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經資格確認,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資格確認通過的考生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因考生自動放棄資格確認或未通過資格確認形成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伊濱區管委會網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專欄)予以公布。
(2)提交材料
考生須持《2016年伊濱區考試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見附件6)、《伊濱區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確認表》(見附件7)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復印件(復印件附面試資格確認表后):
1.有效身份證;
2.筆試準考證;
3.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學歷認證報告或有效期內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交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且出具時間在一周之內);
5.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未辦理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空白協議書(全套));
6.教師資格證(報考教師職位的考生需提供);
7.已正式就業的,需要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8)。
(3)面試資格確認時間、地點及審查結果在伊濱區管委會網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專欄)上通知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