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市2016年引進優秀人才公告
為推進人才強市戰略,更好的吸引優秀人才到偃師市工作,根據《關于印發偃師市引進優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偃辦〔2016〕6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35名急需緊缺的優秀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圍和對象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海外留學研究生;被評為省級骨干教師的高中高級職稱教師;具有醫學類相關專業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專家。
二、引進計劃和數量
本次引進優秀人才35名,其中從事教育崗位20名,衛生醫療崗位15名。具體引進計劃和數量詳見《偃師市2016年引進優秀人才崗位或專業需求表》(附件1、2)。
三、報名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①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且第一學歷為國家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含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海外留學研究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且第一學歷為國家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含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海外留學研究生);③被評為省級骨干教師的高中高級職稱教師;④具有醫學類相關專業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專家。
4、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經偃師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認定的特別優秀人才的年齡可適當放寬),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被評為省級骨干教師的高中高級職稱教師或具有醫學類相關專業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專家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教育類具有與所申報崗位相應的高中學科教師資格證,衛生類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不含檢驗));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市人民醫院要求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具有5年以上三級醫院工作經歷;市中醫院要求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具有5年以上二級醫院工作經歷且擔任過科主任職務)。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下列情形者不得報名:
1、我市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6、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引進程序
引進優秀人才工作在偃師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市引進優秀人才工作辦公室負責實施,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工作。(4月28日至5月18日)
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網上報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受理,2016年5月18日18:00(以接收郵件的顯示時間為準)結束。報名人員請登錄中共偃師市委網(www.hnyssw.gov.cn)、偃師市人民政府網(www.yanshi.gov.cn)、偃師人事人才網(www.lyhero.com/sub/index.asp?id=2845),下載《偃師市引進優秀人才報名表》(附件3),按照要求填寫后(在報名表中插入或單獨上傳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電子照片),發送至偃師市引進優秀人才報名郵箱ysrcyj@163.com。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提交報名信息,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測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資格審查。(5月19日至5月20日)
報名人員請登錄本人報名郵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優秀人才工作始終。凡發現不符合規定資格條件者,取消其資格。對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實情或不負責任提供不實證件或資料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給予嚴肅處理。
初審通過人員下載填寫《偃師市引進優秀人才報名表》(一式兩份),并持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和學位證(包含第一學歷及學位證件和最高學歷及學位證件;應屆畢業生尚未拿到畢業證的可提供就業協議書)、職稱證、教師(執業醫師)資格證原件,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以及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和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蓋章),海外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有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到偃師市引進優秀人才工作辦公室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后發放綜合測試通知單,參加綜合測試的人員按通知單要求統一參加測試。復審地點:偃師市教育局教研室二樓(偃師市教育局東隔壁)。
3、綜合測試。(5月21日)
教育類綜合測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試講分值占90%,答辯分值占10%。在現行高中教材中隨機抽課(20分鐘以內,試講用教材見附件4),同崗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時以試講分數高的錄取;衛生類綜合測試采取答辯形式進行,主要內容是醫療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時間為15分鐘,同崗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時進行加試。
綜合測試總成績100分,測試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劃定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綜合測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引進。未按要求參加綜合測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引進博士研究生可免試。
4、成績公示。(5月22日至5月27日)
綜合測試成績在中共偃師市委網、偃師市人民政府網、偃師人事人才網等公示5個工作日。
5、體檢。(5月22日至5月24日)
按計劃引進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6、考察(5月23日至5月29日)
考察采取審查檔案、走訪座談、函調等方式進行。擬聘用人員要提交個人承諾書,承諾書要寫明最低服務年限、遵守管理辦法、服從組織安排等內容。
7、聘用公示。(5月30日至6月7日)
擬聘用人員在中共偃師市委網、偃師市人民政府網、偃師人事人才網等公示7個工作日。
8、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偃師市引進優秀人才工作辦公室提交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及市委常委會研究確定人選。經研究確定引進的優秀人才,由市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等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五、相關待遇
1、教育類引進優秀人才使用財政全供事業編制;衛生類引進優秀人才使用財政差額補貼事業編制。
2、新引進的優秀人才子女在偃師上學的,義務教育階段可自行選擇偃師市內所屬學校就學,由用人單位負責協調安排。
3、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引進人才辦理或接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關系。在參加社會保險等方面,其配偶子女與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繳費年限以實際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年限為準。新引進的優秀人才可正常參與專業技術職稱申報。
4、用人單位建立新引進優秀人才健康檔案,每年提供一次免費體檢服務。
5、新引進的優秀人才特別優秀或突出的,可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特別的優惠和支持。
六、管理措施
引進到教育、衛生崗位的優秀人才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進優秀人才最低服務期為5年,服務期從引進之日起計算。
七、信息溝通
中共偃師市委網(www.hnyssw.gov.cn)、偃師市人民政府網(www.yanshi.gov.cn)、偃師人事人才網(www.lyhero.com/sub/index.asp?id=2845)為本次引進優秀人才工作的指定平臺,有關引進人才的信息及相關事項通過上述平臺發布,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咨詢電話:0379—67708578;監督舉報電話:0379-67712730.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偃師市引進優秀人才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1、偃師市2016年引進優秀人才(教育類)崗位或專業需求表;
2、偃師市2016年引進優秀人才(衛生類)崗位或專業需求表.rar
偃師市引進優秀人才辦公室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