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天心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簡章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全面試行人員聘用制有關問題和意見的通知》、《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長沙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精神,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我區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適應教育強區建設的需要,擬面向全國公開招聘42名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范圍
1、面向全國應、往屆高校畢業生招聘。
2、到2016年8月30日后,仍在合同約定期內的特崗教師和已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且與單位有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未期滿的教師,不列入本次招聘的報考范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三、聘用人員的管理
1、列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為6個月。
2、招聘錄取人員的崗位等級待參加用人單位競聘后確定。
3、招聘錄取人員5年內不得調離天心區教育系統。
四、招聘崗位及人數
1、初級中學教師:15人
崗位類別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合計 |
暮云南托地區 | 2 | 2 | 1 | 5 |
其他學校崗位 | 4 | 4 | 2 | 10 |
合計 | 6 | 6 | 3 | 15 |
2、小學教師:27人
崗位類別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合計 |
暮云南托地區 | 3 | 3 | 1 | 7 |
其他學校崗位 | 9 | 9 | 2 | 20 |
合計 | 12 | 12 | 3 | 27 |
五、應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師德優良,服從安排,愛生敬業。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學歷學位:
(1)應聘初級中學教師崗位者須具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2)應聘小學教師崗位者原則上須具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如果應聘者第一學歷為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大專學歷,其本科學歷可為非全日制。
(3)應屆畢業生可在資格終審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
(4)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在讀本科、研究生、博士生如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參加報名(如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5、應聘者須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初中教師崗位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所持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應與應聘學科一致。
6、應聘者普通話水平要求達到相應學科要求(語文、英語教師的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數學學科須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7、應聘初級中學英語教師崗位的人員英語CET六級成績須在425分以上或達到專業四級及以上水平。應聘小學英語教師崗位的人員英語CET四級成績須在425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