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和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體檢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杭州教育網和招聘單位內部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2016屆畢業生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時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被聘用后兩年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六、其他說明
港澳臺、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計劃”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社保記錄為準,有關工作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5月30日。
專業條件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71)87061320。
監督投訴電話:(0571)87060544。
附件:1.《杭州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5月份統一招考計劃》
杭州市教育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