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2016年城區初中小學缺科教師考調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納雍縣委辦公室關于印發<納雍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調配工作規定>的通知》(納黨辦發﹝2013﹞65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對納雍二中、納雍三中、城區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缺科教師進行考調補充,為做好本次考調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調原則及程序
考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據學校學科缺額情況制定考調計劃、發布考調公告、按考調實施方案組織實施,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
二、考調職位及人數
初中教師40名,小學教師50名,合計90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納雍縣2016年城區初中小學缺科教師考調職位一覽表》。
三、考調范圍和條件
(一)考調范圍
除縣直學校和城區一至六小以外的符合報考條件的縣內在職教師。
(二)考調條件
1.工齡五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2.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報考初中缺科教師: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現從事初中及以上學段教育教學工作。
4.報考小學缺科教師:必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現從事小學學段教育教學工作。
5.從事教育教學管理未任教人員(含借出人員)按其教師資格證報考相應學段職位。
6.符合以上報考條件的教師,所學專業和報考學科不限。
7.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不能報考。
1.受過黨政紀處分,在處分期間的;
2.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
3.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及步驟
(一)考調方式:采用筆試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5月8日至5月10日(周末不休);
地點: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三)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經鄉(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審核并簽署意見的《納雍縣2016年考調城區初中小學缺科教師報名表》;
2.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
報考人員報名時交報名費100元。報名結束后,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繳費收據于2016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在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
報名時,如某職位報名人數與考調計劃達不到3:1,將調整或取消該職位考調計劃。若考調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若考調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本人不愿改報職位的,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退其所交報名費,改報職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13日,逾期不予辦理。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由納雍縣城區初中小學缺科教師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四)筆試
1.筆試內容:所報學科專業知識占80%,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及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占20%。
筆試成績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筆試時間及地點 :見《筆試準考證》。
(五)考察
按照考調職位數1:1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擬考察對象。若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計劃數末位并列的,采用加試筆試,以加試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如加試成績相同的,提交納雍縣城區初中小學缺科教師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考察的主要內容: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進一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實,如果提供虛假材料,考察不合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考察政審不合格,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考調職位不予遞補。
考察時,由考察組提供《納雍縣2016年考調城區初中小學缺科教師考察鑒定表》。
(六)調動
根據考察結果,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后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分學科組織選崗后,送縣人社局行文調動。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考調工作順利開展,成立納雍縣城區初中小學缺科教師考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考調工作的具體事宜。
六、紀律監督 此次考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考試工作程序確保考試安全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畢人社通〔2012〕260號)文件規定,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工作的始終,在考調過程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考調方案要求的,隨時取消其考調資格。咨詢電話:0857—3536723(縣教育局人事股) 0857—3531064(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錄股) 監督電話:0857—3532825(納雍縣紀委監察局黨風政風監督室)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納雍縣城區初中小學缺科教師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八、本方案由納雍縣城區初中小學缺科教師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5月4日
附件:
納雍縣2016年考調城區初中小學缺科教師報名資格審核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