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筆試科目為一科。教育類教師崗位考《教育基礎知識》20%和學科專業知識80%(村小教師崗位含語文、數學科目),衛生類醫療、醫技崗位考《醫學基礎知識》,衛生類護理崗位考《護理基礎知識》,綜合類崗位均考《公共基礎知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6月上旬在宜章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按招聘考試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按比例確定面試人數的最后一位出現考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試范圍。
2.面試形式。①幼兒教師崗位進行五項基本功測試,每一項占20%;②職校崗位(語文、數學、外語除外)及普通中小學音、體、美、計算機崗位,上微型課與專業技能展示,面試總成績=試教成績×40%+專業技能展示成績×60%;③教育其它崗位上微型課;④醫療醫技類和護理類崗位的面試需進行實際能力測試,綜合類崗位的面試均參照結構化面試辦法進行。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4.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分別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項目有疑問的可以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4.注意事項。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七)選崗
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宜章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宜章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并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宜章縣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3.面試后,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者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4.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經面試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后放棄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0735-3767781 0735-3729581
六、舉報電話:0735-3767797。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宜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6年宜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宜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5日
2016年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教師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27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