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教育局關于2016年上半年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漳州、常山開發區教育局,漳州臺商投資區社會事業管理局,各有關院校: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6〕18號)和《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閩教人〔2015〕42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我市2016年上半年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受理對象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漳州轄區的中國公民。
2.2016年漳州市轄區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
3.2016年漳州市轄區高等院校,具有漳州戶籍的全日制應屆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
二、認定條件
(一)學歷要求
教師資格認定的有效學歷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查詢或通過“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
1.申報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報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報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申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學校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大學專科畢業后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可視為具備合格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且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二)普通話要求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員,必須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符合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條件,并參加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取得《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
(四)身體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合格。
(五)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認定權限
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初審,漳州市教育局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或工作(學習)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認定;其中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漳州開發區的,由龍海市教育局認定。
四、認定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安排發布。
省教育廳文件規定,中國教師資格網站春季開放時間:第一次開放時間:3月下旬至5月27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的8:30-17:30。第二次開放時間:6月13日至7月22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的8:30-17:30。
各縣(市、區)教育局結合本地實際及服務便民要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和信息系統開放時間內,統籌合理安排網上報名時間,并公開發布。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申請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填寫注冊信息,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A3紙雙面打印一式二份)。申請人員應盡早進行網上申報,逾期不能補報。
申請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網報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其它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
1.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所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應與其考試科目一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申請任教學科”欄的填寫應與申請人報考的學科(專業)一致。
2.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方向相同。修學教育管理專業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修學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專業的全日制教育碩士,只能分別認定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申請其他類別教師資格須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方可參加本次的網上報名。
3.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的申請人員,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應與其面試學科一致。
(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受理申請(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時間由各確認點安排發布。
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還須準備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間進行提交、現場確認報名。漳州轄區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由所在高校統一辦理(具體關注本校就業處或教務處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2.現場確認點:
(1)薌城區教育局
地址:漳州市新華南路98號,薌城區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2
聯系電話:0596-2047197、0596-2072379
(2)龍文區教育局
地址:龍文區行政服務中心教育(綜合)窗口
聯系電話:0596-2109395
(3)龍海市教育局
地址:龍海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教育局窗口
聯系電話:0596-6557095
(4)漳浦縣教育局
地址:漳浦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教育局窗口
聯系電話:0596-3208685
(5)云霄縣教育局
地址:云霄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教育窗口
聯系電話:0596-8532201
(6)詔安縣教育局
地址:詔安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教育窗口
聯系電話:0596-3339843、6096940
(7)東山縣教育局
地址:東山縣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聯系電話:0596-5861851
(8)南靖縣教育局
地址:南靖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教育窗口
聯系電話:0596-7853921
(9)平和縣教育局
地址:平和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教育局窗口
聯系電話:0596-5556212
(10)華安縣教育局
地址:華安縣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聯系電話:0596-7012710
(11)長泰縣教育局
地址:長泰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綜合窗口
聯系電話:0596-8338210
(12)漳州臺商投資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地址:漳州臺商投資區社會事業管理局辦公室
聯系電話:0596-6787316
(13)常山開發區教育局
地址:常山開發區管委會機關大樓,常山開發區教育局人事股424室
聯系電話:0596-8626785
(14)漳州開發區教育局
地址:漳州招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大道海關大廈教育衛生局505室
聯系電話:0596-6895375
(15)2016年漳州轄區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含該校戶籍在漳州轄區的非師范類畢業生),確認點設在申請人所在高校,具體地點由學校招生就業處或教務處另行通知。
閩南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聯系電話:0596-2521027
漳州城市職業學院教務處聯系電話:0596-2528663
3.申請材料:
所有申請人員應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近期小二寸照片應自行貼好或彩色打印可不必另貼照片),須本人簽名,一律使用A3紙雙面打印后整齊對折使用。其中,第1頁為封面,第2、3頁為內頁,第4頁為封底。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包括戶口簿主頁和申請人個人單頁,集體戶人員的復印件還應加蓋集體戶所在單位公章)。其中,申請人戶籍不在認定機構所在地的,還應提供當地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或當地工作單位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份(見附件1)。人事關系在漳州轄區的申請人其鑒定應由工作單位如實填寫并加蓋公章(并在表中第9欄說明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在崗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單位聘用人員)。戶籍在漳州轄區的申請人應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如實填寫并加蓋公章;2016年漳州轄區的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鑒定。表中“有無犯罪記錄”欄,戶籍在漳州轄區的申請人,由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到所在地公安部門查詢并加蓋公章;申請人戶籍不在漳州轄區的,由申請人直接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填寫并加蓋公章;2016年漳州轄區的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由學校保衛部門填寫并加蓋公章。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有效驗證期至2016年7月20日),無法查詢的應提供學歷認證材料。其中,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含相關體檢報告單)原件(見附件2)。
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8.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屬于省內高校畢業的,應提交加蓋“福建省教育廳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調配專用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屬于省外高校畢業的,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9.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從今年開始教育部考試中心不再寄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考生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效憑證。
10.參加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人員,應提交《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其中,“兩學”考試合格人員還應提交“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成績單);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擬按非師范類專業的高一層次學歷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還應提交師范類專業的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原件一份。
11.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12.照片要求: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申請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提交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工作單位及姓名,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用),網上上傳電子照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體檢表、教師資格證書所貼照片應同一底版,否則證書無法辦理,后果自負。
以上有關證件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
13.材料整理要求:
(1)所有復印件統一用A4復印紙,只需復印正面,即與本人有關的那一面(除戶口簿外),并由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高校輔導員)核對簽名。
(2)各申請人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整理,將材料1-11按順序整齊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針夾在一起,裝入一個檔案袋,檔案袋封面注明現場確認點、報名號、申請資格類別、申請人姓名和工作單位,提交確認點確認。
(3)各縣(市、區)教育局受理并送我局審核認定的,應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清單(另發)加蓋縣(市、區)教育局公章(閩南師大就業處受理的加蓋院系公章)。
(三)市教育局集中受理申請:2016年7月5日前。各縣(市、區)教育局、閩南師大就業處將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材料送達漳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受理審核。
(四)市教育局審核認定:2016年7月1日-7月20日。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并將認定結果在漳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五)領取證書時間:自市教育局集中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18個工作日內,各確認點到漳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窗口領取證書。
各確認點領取證書后,應在法定的期限內通知申請人領取證書,申請人領證時間看各確認點公告。
五、工作要求
1.嚴把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要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條件、程序和權限開展工作。強化申請人員的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表現,對提交的材料要逐一嚴格審查把關,對發現的假學歷證書、假普通話等級證書等造假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處理,并報市教育局人事科。
2.合理安排認定工作。為滿足各類人員申請教師資格需要,各地應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定,按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在春季和秋季各開展一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并將認定時間安排、咨詢方式等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告知,網報時間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今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公布時間在6月20日左右,各地要提前做好認定計劃安排。
3.使用好信息管理系統。各地要提高對信息系統安全工作的重視,指定計算機、USBKey鑰匙、存儲介質等物品的責任人,防止用戶名、密碼、機構、數據、不公開文件等信息泄露。各地在公示結論時,不得公開申請人的身份證信息、聯系方式及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項目。各地在辦理證書補發、換發手續時,應在信息系統“證書管理”功能中進行登記;在辦理證書重發手續時,應在信息系統“歷史數據變更”功能中錄入信息。
4.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統籌協調本地區認定工作,增強工作主動性,提倡人性化服務,優化流程、簡便手續,保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及時獲得教師資格證書。要加大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加強對新政策、新規定的學習和掌握,提高其政策水平、法制觀念、服務意識和安全意識,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人員隊伍。
聯系電話:2049137電子郵箱:hyq2053613@126.com。
關于2016年上半年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漳教人〔2016〕89號)附件.doc
附件:
1.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2.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漳州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