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永康市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現將面試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和地點
2016年5月26日下午14:00—16:30,永康市機關行政中心三號樓3113室(市政府大院)。
二、參加面試對象
具體人員見《永康市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入圍面試人員公布》。
三、面試時間與地點
5月28日,永康市職業技術學校第一教學樓,要求在5:50開始報到,6:10分停止報到。
四、面試形式
詳見永康市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辦法。
五、面試教材范圍
試講教材采用永康市中小學、幼兒園現行使用的教材;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考生使用三、四、五、六年級相應學科的教材。
面試的專業技能測試題,所選材料不一定出自上述范圍。
六、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入場,請考生注意考慮天氣、路途、堵車等因素,盡量提前到達。
附件:永康市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辦法
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8日
附件:
永康市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辦法
除音體美及學前教育外,其它學科采用試講形式(模擬上課),每位考生的備課時間為40分鐘,試講(模擬上課)時間為10分鐘,滿分100分;
音體美及學前教育學科面試由試講及專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試講每位考生備課時間為40分鐘、試講時間為10分鐘。面試成績由試講成績(滿分100分)*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50%組成。
面試中的試講與專業技能測試評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兩位小數。
專業技能測試待試講結束后開展。
一、試講相關事項
1.考生進入試講室后,以“各位評委老師好,我是**學科第*號考生,現是否可以開講,請指示!”向評委老師致詞;
2.在得到主考官答:“可以開講!”后,考生開始講課,時間開始計時,最后1分鐘有提示。
二、專業技能測試
(一)音樂專業
1.測試內容(滿分100分)
⑴根據現場指定的歌曲用鋼琴自彈自唱(60分);
⑵特長測試,舞蹈表演或器樂演奏自選一項(40分)。
2.有關事項
⑴特長展示中提供鋼琴,背譜演奏,如需其它器樂的,請自帶(請考慮攜帶性);
⑵自彈自唱不使用話筒;
⑶如舞蹈需伴奏的,請自帶伴奏帶。格式為Mp3,存儲介質為光盤,盤內只能刻一首伴奏,名稱為“***歌曲的伴奏”,光盤不能有與考生個人信息相關的信息;
⑷技能測試準備時間為15分鐘,測試時間為15分鐘(含鋼琴熟悉及調試時間),測試最后5分鐘有提示;
⑸技能備課室只提供電子琴;
⑹測試場地內不提供換裝空間;
⑺考生進入測試室后,以“各位評委老師好,我是**學科第*號考生,是否可以開始,請指示!”向評委老師致詞;
在得到主考官答:“可以開始!”,考生開始調試,時間開始計時;考生調試好后,向主考官致詞:“我準備已完成,現在開始測試!”。
(二)體育專業
1.測試內容(100分)
⑴隊列隊形口令測試 (50分)
有10名學生供隊列測試;
⑵田徑測試(50分)
由主考官在100米、800米、立定跳、鉛球四項里抽選二項進行測試;
2.有關事項
⑴隊列隊形口令測試不提供備課時間,測試時間含準備時間共5分鐘,最后1分鐘有提示;
⑵田徑測試評分標準與考試規則參照高考體育專業要求;
⑶測試場地內不提供換裝空間;
⑷隊列測試開始后,以“各位評委老師好,我是**學科第*號考生,是否可以開始,請指示!”向評委老師致詞;
在得到主考官答:“可以開始,并發題!”,考生拿到題本后,開始測試,時間開始計時;考生準備好后,向主考官致詞:“我準備已完成,現在開始測試!”。
(三)美術專業技能測試
1.測試內容(100分)
⑴人物速寫:根據場景完成4開作品一幅(30分);
⑵色彩靜物寫生:根據布置的場景完成4開作品一幅,水彩、水粉、油畫、色粉畫或國畫等畫種自選 (50分);
⑶名作賞析:根據提供的作品進行賞析(20分)。
2.有關事項
⑴測試時間:人物速寫測試時間30分鐘,色彩靜物寫生測試時間2小時,名作賞析準備時間30分鐘、測試時間5分鐘,最后1分鐘有提示;
⑵除4開鉛畫紙、畫板外其它繪畫工具由考生自帶;
⑶所帶工具上不能有與考生相關信息的標記;
⑷創作前由監試人員在畫紙右上角標記面試抽簽順序號;
⑸名作賞析程序:進入測試室后,以“各位評委老師好,我是**學科第*號考生,是否可以開始,請指示!”向評委老師致詞;
在得到主考官答:“可以開始!”,即開始測試,時間開始計時;
(四)學前教育專業技能測試
1.測試內容
⑴歌曲彈唱:根據指定曲目和自選一首,進行自彈自唱;(25分)
⑵故事講述:根據指定幼兒故事,進行“故事講述”;(25分)
⑶舞蹈:根據自選曲段,表演舞蹈。(25分)
⑷繪畫:根據指定的一個情景內容,構思一個或一系列畫面;(25分)
2.有關事項
⑴歌曲彈唱、故事講述、舞蹈測試不提供備課時間。測試時間含準備時間共15分鐘,最后5分鐘有提示。繪畫測試時間為50分鐘。
⑵彈奏樂器測試室配備鋼琴;
⑶如舞蹈需伴奏的,請自帶伴奏帶。格式為Mp3,存儲介質為光盤,盤內只能刻一首伴奏,名稱為“***歌曲的伴奏”,光盤不能有與考生個人信息相關的信息;
⑷畫筆等做畫工具自帶,現場提供畫板及4開素描紙;
⑸所帶工具不能有與考生相關的信息;
⑹前三項測試按測試內容順序進行。考生進入測試室后,以“各位評委老師好,我是**學科第*號考生,是否可以開始,請指示!”向評委老師致詞;
在得到主考官答:“可以開始,并發題!”,考生拿到題本后,開始測試,時間開始計時;考生準備好后,向主考官致詞:“我準備已完成,現在開始測試!”。
未盡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