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2016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東海教育事業發展,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200名。根據《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專業崗位。
(二)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
(五)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東海縣2016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附件1)和《東海縣2016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分配表》(附件2)。
(六)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5月30日—6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報名地點
東海縣晶都大道北側東海縣教育局群眾工作站(教育局大樓后面)。
(三)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四)報名材料
1.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填寫《東海縣2016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并粘貼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張。
2.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明、畢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往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同時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未就業者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已就業者須提供。工作單位有主管部門的,還須主管部門同時蓋章同意);專科學歷的須提供戶口本。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五)報名費用
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進入面試人員,另交面試費100元。特困家庭畢業生持民政部門核發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工會組織核發的《特困職工證》,免收費用。
(六)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該招聘崗位,核減的崗位統籌調劑到鄉鎮小學語文教師1(101)、鄉鎮小學數學教師1(103)、鄉鎮小學英語教師(105)崗位使用,相關的信息將在東海縣教育信息網公布。
三、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筆試、面試由東海縣教育局統一組織。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試范圍為相應學科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在東海縣教育信息網、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入圍面試的人員要進行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面試形式:
(1)報考106-112崗位的面試形式為演課和技能測試,兩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演課成績×50%+技能測試×50%。
(2)其他崗位的面試形式為演課,滿分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