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縣2016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
教師實施方案
為解決幼兒園教師和職教中心專業課教師緊缺問題,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2016年全椒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36名教師(其中幼兒園教師33名、職教中心專業課教師3名)。為保障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組織領導
在全椒縣2016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縣教育體育局共同組織招聘工作,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縣保密局負責招聘保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體育局,負責承辦具體招聘事務。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全椒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四、應聘人員資格審查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須在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2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0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和學歷、專業等條件:
(1)報考幼兒教師崗位要求:
①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
②專業不限;
③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2)報考職教中心教師崗位要求:
①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②職教中心專業課教師專業要求見崗位計劃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縣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布。招聘公告于5月18日起在縣政府網、縣先鋒網等相關媒體上發布。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7月3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縣政務中心8號樓教育體育局五樓會議室;咨詢電話:0550—5035204。
(三)報名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其中:2016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聘用報批之前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相關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2、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任職兩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補辦。
(1)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特崗教師”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三支一扶”人員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人員須填寫《全椒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提交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張。
4、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組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應聘同組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對其他少數緊缺專業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2:1開考。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7月4日(星期一)工作時間到政務中心8號樓704室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