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桐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據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的意見,現將我市2012年幼兒園教師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計劃
我市2012年幼兒園計劃招聘教師26名。具體崗位見《桐城市2012年幼兒園教師招聘計劃》(附件1)。
三、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師范類專業畢業生。
2、未就業〔含與原就業單位解除了勞動(聘用)合同〕的國民教育系列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四、招聘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熱愛教育事業。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3、身體健康,能勝任教學工作。
4、年齡22周歲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放寬到24周歲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所學專業限幼兒教育(含幼師)、學前教育專業。
6、除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外,其他報考人員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實行統一現場報名,統一進行資格審查,統一考試(閉卷筆試形式),統一考核、體檢,統一聘用。
㈠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2012年5月10日-5月14日(含雙休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市教育局(后樓一樓會議室)。
3、報名辦法:全日制普通大專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校出具的能按時畢業的有效證明(證明內容應包括入學時間、畢業時間、學歷層次、所學專業名稱、是否為師范類專業及能否按時畢業等)和經學校主管部門簽章的《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復印件)辦理報名及資格審查等有關手續。未就業的其他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辦理報名及資格審查等有關手續。與原就業單位解除了勞動(聘用)合同的人員還需提供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書。需要提供的證書、證明等材料限報名時提供,逾期不再受理。報名時須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3張(請考生在桐城教育網或桐城人才網下載并打印《桐城市2012年教師招聘考試報名表》,填寫好并粘貼上相片),繳考務費90 元。當年經市總工會認定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或市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提供相關證件,免收考務費。
㈡考試事項
1、考試時間及地點:2012年5月27日上午8:30-11:00舉行考試,具體考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于2012年5月25日-26日在市教育局(后樓一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考生應仔細閱讀準考證上的注意事項及考場規則,持準考證和報名時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考試內容及分值:考試內容分為公共課和專業課兩部分。
公共課考試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專業課考試內容為:幼兒衛生學、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以及幼兒教育專業所學的音樂、美術、舞蹈等方面理論知識。
考試滿分為150分,其中公共課20分,專業課130分(幼兒衛生學、幼兒心理學、幼兒教育學占50分,音樂、美術、舞蹈理論知識占80分)。以上筆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資料。
㈢初選人員的確定
按考試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初選人員。如考試成績出現并列分,按下列優先原則依次確定:專業課成績高的優先;學歷層次高的優先,最高學歷相同第一學歷高的優先;師范類專業的優先;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優先;畢業屆別早的優先。如按以上優先原則仍無法區分,再次考試予以確定。
㈣ 考核、體檢
初選人員統一組織考核、體檢。考核主要考查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一步審查考生是否具備報考職位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要求。體檢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與辦法》執行。初選人員如放棄體檢,視為體檢不合格。考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初選資格。
㈤擬聘人員的確定
考核、體檢合格者經集體研究后確定為擬聘人員,面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高分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擇校。分數相同的抽簽確定擇校順序。一次擇校到位,不得重新調整。
對因取消初選(聘用)資格、擬聘人員不愿擇校、已擇校的人員在2012年8月25日前不按學校規定到崗等情況出現的招聘空缺崗位,按考試成績和考核、體檢情況于2012年9月初組織一次依次遞補。
六、聘用手續辦理
1、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并實行人事代理(相關手續9月初由學校統一辦理)。
2、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自2012年8月25日開始,至2013年8月24日止。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續聘,不合格者終止聘用合同。試用期間和聘用期內,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省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3、聘用人員三年內在本市教育系統內部不得流動。
七、有關事項
1、報名人數與招聘名額比例不小于 3:1,如達不到該比例,則將招聘名額作適當核減,核減的名額調劑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使用并及時公告。
2、報考者在報名、考試、考核、體檢等環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或作弊行為的,以及應屆畢業生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仍不能提供畢業證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八、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必須做到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及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的《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其它未盡事宜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監察局按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6-6136609 桐城市人社局事業科
0556-6121897 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監督電話:0556-6134001 桐城市監察局信訪室
0556-6137776 桐城市教育局監察科
附件1: 桐城市2012年幼兒園教師招聘計劃
附件2: 桐城市2012年教師招聘考試報名表
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監察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