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有關規定操作。
1.筆試
內容。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管理學、學校衛生公共知識、校園安全知識、教育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方式。統一集中閉卷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在筆試開考后未按時到達考室或中途擅自離開的,視為放棄考試。
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學科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課堂教學能力,以及儀表氣質和思維反應能力。
各崗位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到低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并列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合格者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筆試成績合格者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在筆試結束后在樂昌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樂昌市就業人才網和樂昌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組織實施。由樂昌市教育局負責,采取試講或說課面試方式,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業務素質和潛能進行綜合考評。
考生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準考證,在考試前30分鐘到達面試候考室,統一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未按時到達面試候考室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請報考人員密切留意樂昌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樂昌市就業人才網和樂昌教育信息網公布的公告。
3.成績評定及分數公布
(1)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筆試結束后,成績通過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樂昌市就業人才網和樂昌教育信息網公布。
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考試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
①偽造學歷或開具各種假證明的。
②請人代考或代人考試的。
③非法獲取、知悉考試試題的。
④有其他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的。
(2)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和政審。考生面試完畢后,評委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績。考生在考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名確認。
(3)考生綜合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分占50%,面試分占50%。報考體育、音樂專業考生筆試分占40%,面試分占60%;報考體育、音樂專業考生面試分中,試講或說課和專業技能測試分各占30%。
(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綜合成績并列者,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列前。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體檢時間由樂昌市教育局確定并通知考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文)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四)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在樂昌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樂昌市就業人才網和樂昌市教育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可向樂昌市教育局提出,監督投訴電話:市監察局0751-5552532,市人社局0751-5571150,市教育局0751-5556346,0751-5567930。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被正式錄用人員,須簽定服務五年以上協議書,并按規定時間到市教育局和所分配的學校報到,未按期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樂昌市教育局解釋。
附件:1. 2016年樂昌市城區學校公開招聘崗位征集表.xls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昌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