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提升師資隊伍整體素質,實現我縣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8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教師從業資格證;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全日制在讀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株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開發布。
各環節招聘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株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21日至6月23日。
2、報名地點:株洲縣教育局人事股。 3、咨詢電話:0731-27610667;0731-27689407(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上報名)。
4、報名要求:應聘者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201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張,填寫《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取得時間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六、資格審查及考試
株洲縣教育局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一)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時長120分鐘,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二)筆試內容:人文科學常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基礎理論、方法及實踐應用分析。
(三)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縣教育局統一制發準考證,報考人員于筆試當天憑有效身份證到考點的考室領。ㄓ杀O考人員發放)。
(四)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入圍人員末位并列的人員,均納入面試范圍。
面試采用說課的方式進行,說課內容為所應聘學段教材內容,課題由應聘者在指定的范圍內抽取(給考生40分鐘準備),說課時長10分鐘。幼師的面試按幼師工作的特點在說課完成后,增加一個才藝表演環節(時長5分鐘)。
面試考生簽到時間為當天上午7:30,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考,未按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2016年7月2日上午9:00-11:00
面試時間:2016年7月12日
筆試和面試地點:株洲縣職業中專
(六)成績合成
音樂、體育、美術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其它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5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確定排名順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的,則按綜合成績的第三位小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名。不形成競爭的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進入體檢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