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醴陵市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 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教育系統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職、中小學、幼兒園全額撥款教師320名(含政策性接收2011年初中起點公費定向培養幼師畢業生27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簡介
醴陵市共有中小學校267所,其中:普通高中5所,中等職業學校4所,初中(含九年一貫制學校)44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小學213所(含教學點94個),有在校中小學生103937人。幼兒園287所,幼兒38977人(含民辦園),有在編教師6147人。近些年來,醴陵市先后榮獲“全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地區”、“國家‘兩基’工作先進地區”、“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等稱號,被評為湖南省建設教育強縣(市、區)、學前三年教育先進縣市、平安校園建設先進縣市,連續三年獲得株洲市高中質量建設先進縣榮譽稱號。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詳見附件1)
四、招聘條件與要求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 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面向市外選聘在編在崗教師,其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5.醴陵市內在編在崗教職員工不得報考,F役軍人、全日制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五、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醴陵人事人才網”、“醴陵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此次招聘的有關信息請考生關注 “醴陵人事人才網”( http://www.llrsrc.gov.cn/)和“醴陵教育信息網”(http://www.lledu.cn/)。
六、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 2016年6月13日至6月18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節假日照常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
醴陵市人力資源市場(醴陵市濱河路1號原糖果糕點廠)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應聘人員根據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或現場領取《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寫,并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二乙及以上)原件與復印件各1份;面向市外選聘在編在崗教師崗位,報考人員須提供用人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相片4張。
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證書原件務必在規定的資格復審時間前提供,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招聘資格。
本次招聘過程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不提供任何復習迎考資料。
七、資格審查及考試
醴陵市人社局會同教育局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在報名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2.筆試內容:與崗位相適應的文化綜合性基礎知識。根據崗位不同,分8套試卷。
高中語文教師崗位考語文綜合試題(A卷)。
高中數學教師崗位考數學綜合試題(B卷)。
普通高中政治、美術、陶瓷煙花專技二崗位考高中文科綜合試題(C卷)。
高中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陶瓷煙花職校專技一崗位考高中理科綜合試題(D卷)。
初中文科、音樂、體育、美術崗位考初中文科綜合試題(E卷)。
初中理科崗位考初中理科綜合試題(F卷)
高中、農村初中英語崗位考英語綜合試題(G卷)
農村小學、農村幼兒園教師崗位考小學及幼兒園綜合試題(H卷)。
面向市外選聘在編在崗教師崗位,根據考生所報考崗位及學科而參加相應學科的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