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龍華區2016年幼兒園教師招聘通告(一)
發布時間:2016/6/15
為適應我區幼兒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根據《關于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海府辦〔2011〕139號),經區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差額撥款事業編制幼兒園教師21名。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提升我區學前教育工作質量,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學前教育師資隊伍。通過公正公平的招聘辦法,擇優錄用一批有志從事學前教育的教師,全面推動學前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注重德才兼備。
三、招聘崗位和名額
差額撥款事業編制幼兒園教師崗位21名(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恪守社會公德,作風正派,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二)身體健康,能勝任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
(三)海南戶籍。
(四)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五)報考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備國家承認的全日制中等師范院校中專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或幼兒教育等相關專業,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2、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六)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特崗生服務期未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含試用期)教師。
2.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者;
3.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者;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者;
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者;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信息公布:2016年6月15日—6月28日在海南日報、海口晚報、龍華門戶網站(http://www.hklhq.gov.cn)上發布。
(二)報名程序
1.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不接受他人委托報名。
2.報名材料:《2016年海口市龍華區招錄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貼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畢業證書、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及其他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另附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相片2張辦準考證)。材料不齊者不接受報名。
入圍考察范圍的考生,還須提交無違法犯罪證明(由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由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計生部門提供)至龍華區教育局人事科。
3.報名時間:2016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受理。
4.報名地點:海口市龍昆北路19號龍華區政府一號辦公大樓B1層007室,咨詢電話:0898-66568646。
(三)資格審查
經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復核審定后,符合報名條件者在龍華門戶網站上公示。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與該崗位職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方可進行筆試,如報考人數與該招考崗位職數的比例達不到3:1,報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考試程序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和面試分數按4:6比例計入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筆試×40%+面試×6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卷面總分100分,采取閉卷方式。內容主要為幼兒教育相關知識。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
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