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及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現將新鄉高新區2016年公開招聘區屬學校小學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
本次計劃招聘區屬小學教師5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見《2016年高新區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如30周歲以下指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段類推);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及資格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4、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與相關事宜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鄉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站(網址:www.xxhdz.gov.cn)、新鄉高新區人事勞動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xxgxqrsldj)發布,公告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23日-6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新鄉高新區人力資源市場(化工路建業花園門口群房二樓)
3、報名辦法:本人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需提供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普通話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在職教師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在職教師提供)。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報名時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審驗合格后交復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同時提交本人填寫的《高新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2份(需提前網上下載,A4紙正反面打印,并粘貼好照片),每人繳納考務費60元。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名的,可免交筆試考務費。擬免交筆試考務費的應提交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崗位人數原則上達到3:1比例方可考試。當報考人數小于或等于擬招聘崗位人數時,由高新區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被取消的,該崗位的報考者可調整到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崗位,調整或調減的情況將通過新鄉高新區官網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調整崗位的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到新鄉高新區人力資源市場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名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資格條件不符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