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的公告
根據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規定,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
(一)、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含加分)和是否入圍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情況已于2016年6月15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請參考者在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入口查詢。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按照“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招所有參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平均分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少數民族加分)。筆試無成績或成績為0分不作為有效成績計算平均分。”之規定,經測算,可進入資格復審的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42.9916分。筆試成績未達到上述最低分數的考生不得進入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6月27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資格復審地點: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縣東皋行政新區人社局辦公大樓三樓,聯系電話:0816—8825391)。
(三)、資格復審須提供資料
1、《綿陽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報考信息表》兩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須用相匹配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同時滿足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條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及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其余報考者須提供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不含臨時畢業證、臨時學位證、學歷學位證明、在讀證明等非正式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從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帶二維驗證碼)。
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其它證書、證明材料。有職稱、執業(職業)資格要求的,須提供職稱、執業(職業)證書,已通過評審或考試即將領證的,可提供頒證機關證明、文件或成績單等;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能證明本人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及年限的有關材料。
5、本縣行政區劃內行政機關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人員、事業單位未滿招聘公告規定服務期限的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遞補
(一)資格復審中,因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考試資格和報考者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請未進入資格復審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自行來電詢問所報考崗位是否具有遞補機會,并自行確定是否參加遞補資格復審(不再另行通知)。
(二)遞補考生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資格復審地點參加遞補資格復審。屆時未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四、注意事項
(一)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現場辦理面試確認手續并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執行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
(二)資格復審時,原則上本人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三)未在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材料與報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請考生近期密切關注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www.mypta.gov.cn)、平武縣政務網(pingwu.my.gov.cn)。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相關信息均在該網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