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形式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試教和面試。
1.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筆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從筆試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2:1的比例確定取得試教資格人選。不足2: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試教人選。
2.試教:試教(含加試技能)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應聘者達到合格分數線后,按照筆試分數占50%和試教分數占50%合計總成績,從試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2: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3﹒面試:面試內容為基本素養及基本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合格者,按筆試、試教總成績占60%與面試成績占40%合計考核總分,從面試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總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程序。
考核總分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核總分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
(二)領取準考證
報名者經資格復審合格后,于2016年7月5日下午1:30~4:00,帶好本人身份證原件到蘇州高新區實驗初級中學(蘇州高新區金山東路76號)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日期:2016年7月6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應聘者根據《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試教、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次招聘實行一次性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需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逾期不參加體檢的,取消其擬錄用資格。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七、資格復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者進行政審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錄取資格。
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辦理聘用手續前,因應聘者體檢、政審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招聘單位也可以決定不遞補。
八、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在蘇州高新區教育局網站上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按規定程序報批、辦理錄取等相關手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錄取資格。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或《聘用合同》。社會在職應聘者,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辦理與原單位的合同解除手續。因應聘者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錄取資格。
九、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68750711。
十、本《簡章》由蘇州高新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8751657。
附件:2016年蘇州高新區教育局公開招聘幼兒園備案制教師崗位簡介表.xls
蘇州高新區教育局
二○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2016年蘇州高新區教育局公開招聘幼兒園備案制教師崗位簡介表 | ||||||
崗位代碼 |
類別 |
招聘人數 |
開考比例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條件 |
01 |
應屆生 |
50 |
2:1 |
大專及以上 |
學前教育 |
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
02 |
在職教師 |
40 |
2:1 |
本科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