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附屬小學2016年招聘6名合同制教師計劃
南開大學附屬小學是南開大學子弟校,因學校工作需要,現擬招聘合同制教師,歡迎有志從事教育事業的同學積極應聘。
一、招聘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二)應聘人員應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扎實的專業知識水平、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口語表達能力,能勝任班主任工作,身心健康,體檢合格;
(三)應聘人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和國外院校畢業證書的人員,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四)須持有與招聘崗位相對應(或相近)的專業資格證書;
(五)英語口語表達能力強者優先錄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要求 |
崗位描述 |
其他要求 |
體育教師 |
3 |
體育學類,足球、田徑專業優先 |
從事小學體育教育、教學工作 |
具有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考試成績425分以上水平 |
音樂教師 |
3 |
民樂、舞蹈專業優先 |
從事小學音樂教育、教學工作 |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初審
1.有意者請將報名表(附后)及相關有效證書的復印件以快遞方式郵寄到附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時間截止2016年6月24日(周五),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者不予受理。郵寄資料恕不退還。
2.學校初步審核應聘者資料(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筆試
1.初審通過者學校電話通知筆試時間。筆試人員比例不低于招聘計劃數5:1。
2.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考察教育基本理論、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
(三)資格復審
1.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
2.進入面試人員須本人持相關材料到學校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本人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在資格復審時弄虛作假、提供不真實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需帶的材料:
報名表一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戶主)首頁、本人戶口頁復印件各一份,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四)面試
1.面試采取說課(含板書設計)和面談相結合的方式,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能力。
2.報考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二代身份證。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保留一位小數,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成績出現并列則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五)體檢
1.面試結束后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列,入圍人員到市三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2.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3.體檢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聘用管理
(一)報到手續
1.應聘人員須按照通知統一辦理報到手續。對于逾期不辦理報到手續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聘用資格。
(二)合同管理
1.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正規勞動合同。
2.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三個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編制及待遇
(一)編制:事業外編制,合同聘任(勞務派遣中心代理)
(二)待遇:
1.參照天津市中小學教師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執行。
2.繳納社會保險(五險)及住房公積金。
3.應屆專任教師合同聘任期表現優秀者學校向大學申請編制。
六、郵寄方式
地址:南開大學附屬小學(天津市南開區復康路21號)
郵編:300191
收件人:薛老師湯老師
后附: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