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立中學2016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確保我校2016年招聘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0〕74號)、《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一、學校簡介
自立中學是由第四中學創辦的一所獨立的完全中學。自1995年建校以來,傳承四中精神,積淀學校文化,以“校風正、學風濃、質量高”受到社會的廣泛贊譽。2008年由公辦民助校改制為民辦校,辦學條件得到進一步改善,辦學質量將進一步提高。
辦學條件:自立中學毗鄰天津賓館、天津大禮堂,占地28畝,建筑面積近萬平米,設施設備齊全。
二、招聘原則
我校2016年招聘工作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我校2016年擬招聘專業技術人員9名。具體崗位為中學數學、語文、英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和體育教師各1人。
四、招聘范圍與對象
教師崗位要求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應屆畢業生。
五、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3.性別:男女不限;
4.具有天津市非農業、非集體戶口;
5.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較強的教育教學專業技能、扎實的專業基礎知識和良好的口語表達能力;
8.教師崗位須持有相應學科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應聘時正在備考者,可先參加招聘,如截止到公示和報批備案階段前,不能提供已獲得相應學科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佐證,將不被錄用);
9.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校在讀(全日制)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3.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六、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6年5月9日(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休息),
辦公時間:8:30-11:30,14:00-17:00。
報名地點:河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河西區澧水道14號),一樓人才開發部。
報名要求:請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一張一寸彩照到上述地址直接報名。或者將帶照片簡歷發送至郵箱:1462830338@qq.com
聯系電話:28275800 28275502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資格初審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需攜帶以下審核材料:
<!--[if !supportLists]-->① <!--[endif]-->身份證;
<!--[if !supportLists]-->② <!--[endif]-->教師資格證;
<!--[if !supportLists]-->③ <!--[endif]-->2016屆畢業生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推薦表、成績單、在校證明(注明是否能如期畢業);
<!--[if !supportLists]-->④ <!--[endif]-->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件;
<!--[if !supportLists]-->⑤ <!--[endif]-->英語等級證書;
<!--[if !supportLists]-->⑥ <!--[endif]-->各級各類獲獎證書;
以上材料校方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按以上順序排列。
(三)考試和資格復審
(1)筆試
應聘人員持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我校進行筆試。筆試的內容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通過學校網站公示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2)面試
教師面試分兩部分。一是說課與答辯,應聘人員參加說課并回答考官提出的問題,考官根據參與說課和回答問題的情況給出分數;二是試講,應聘人員將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準備的授課內容進行現場講授,由考官根據試講情況給出分數。
(四)體檢(2016年)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體檢。體檢在我校指定的專業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對因應聘者本人自動放棄或非因組織原因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本單位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進行等額遞補。
七、聘用管理
(一)合同管理
自立中學法定代表人與天津市巨才人力資源開發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所聘用人員采取勞務派遣制,由該公司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按照相關規定,合同期限不少于2年,不超過3年。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管理、考核、勞務派遣合同、相關保險、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的相關標準執行。單位負責對編外聘用人員進行日常管理、考核。
編外聘用人員的工資,依照學校相關政策執行,(含“五險一金”單位與個人共同承擔部分),對擬聘人員施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自立中學具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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