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區2016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7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大足區2016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本簡章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8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1980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2.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7月31日;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正式聘用人員須在大足區服務5周年以上,在招聘單位須服務2周年以上(其中聘用為學校崗位的須在大足區教育系統服務5周年以上,在招聘單位須服務3周年以上;聘用為區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和古龍鎮綜合執法隊崗位的須在聘用單位工作5周年以上),未滿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
7.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在2016年5月9日前屬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開始日之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招考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9日至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
3.報名要求。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根據報考崗位及專業要求,持畢業證、學位證(2016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提供畢業生推薦表)、身份證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教師資格證、英語等級證書、執業資格證)等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A4紙)各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前請自行在網上下載報名表填寫好并貼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相片2張。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相關證件和委托材料。
在機關事業單位正式編制工作的人員,必須如實報告,否則按不誠信處理,并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2)。
報考貧困生崗位的:需提供本人及家人戶口薄;零就業家庭畢業生需出具就業部門發放的《重慶市城鎮“零就業家庭”卡》原件及復印件,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畢業生需出具各區縣主管扶貧部門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需出具民政部門發放的《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交《大足區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和所需的報名資料,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5.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2(具體見《一覽表》)。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考務費。
6.領取《準考證》:考生于2016年5月19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憑身份證和繳款收據到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樓108室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分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1.時間及地點:初定為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及分值:《綜合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
(二)專業科目測試
1.時間及地點:專業科目測試初定為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測試科目及分值:具體內容及方式詳見《一覽表》,分值為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考試結束7天后在大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
考生可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一路一號)一樓和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樓108室自愿購買《綜合基礎知識》和《管理基礎知識》復習資料,其他復習資料自行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