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區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關于對〈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曲人社〔2015〕49號)、《關于做好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6〕67號)文件精神,結合曲靖市麒麟區教育系統工作實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88名(含已簽訂了就業協議的2016屆部屬25位免費師范畢業生),現將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審核同意的《曲靖市麒麟區2016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范圍和對象
曲靖市麒麟區2016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專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教師資格證且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未就過業(持有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且該證件上未被任何單位錄聘用或未派往任何具體的企事業單位,以下同)人員(詳見《曲靖市麒麟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以下稱《招聘計劃表》),該計劃表見附表。所有招聘崗位只筆試,不面試。
與曲靖市麒麟區教育局及下屬學校簽訂了就業協議的2016屆部屬免費師范畢業生報名后免筆試,直接進入資格復審等后續招聘程序。
二、招聘公告的發布
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審核同意的曲靖市麒麟區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招聘計劃及相關招聘信息均通過曲靖黨建網(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nqjrs.cn)、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政務門戶網站(http://www.ql.gov.cn)—麒麟區教育局-試點(網址http://ynxxgk.yn.gov.cn/M1/Default.aspx?int_DepartmentID=8047)(以下稱規定網站)、曲靖市麒麟區教育局公示欄向社會公布。考生可通過規定網站查詢招聘相關信息。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學科、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曲靖市麒麟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該計劃表見附表。(注:曲靖市麒麟區第一中學、曲靖市麒麟高級中學、曲靖市麒麟區第四中學、曲靖市麒麟區第六中學、曲靖市麒麟區第七中學、曲靖市麒麟區第十中學、曲靖市麒麟區第十一中學、曲靖市麒麟區北關小學所設崗位只允許與曲靖市麒麟區教育局及下屬學校簽訂了就業協議的2016屆部屬免費師范畢業生報名)。
四、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7月4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到2016年7月4日止。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非曲靖市戶籍或生源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在曲靖市行政區域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戶籍或生源農村基層“四項服務”人員可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崗位要求具有的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或就業登記證、教師資格證、本人戶籍簿(或戶口遷移證)、身份證,現場報名時必須持有,否則報名不予通過;對于未還清助學貸款學校暫扣畢業證書、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考生(含學校原因未能及時發放相關證件情況),可由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書、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各類證書的復印件(由學校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學校公章)。在領取準考證前必須交驗所缺原件,不能交驗所缺原件的一律不發放筆試準考證,不允許參加筆試考試。
8.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曾在以往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中受禁考處罰尚在禁考時限內的人員。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2016年畢業生除外)。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被單位除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現役軍人。
9.具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要求
1.高中教師崗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教學崗位學科須相同,所學專業不限。
2.初中教師崗位: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教學崗位學科須相同,所學專業不限。
3.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教學崗位學科須相同,所學專業不限。
4.幼兒教師崗位: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須為幼兒(園)教育或學前教育,所學專業可不限。
5.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外語與英語,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與政治,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幼教與幼兒園、學前教育,體育、體育與健康的視為同一學科。任教學科為其他或無任教學科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僅限報考小學教師崗位。
6.高層次教師資格證報考低層次教學崗位的,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不限(幼兒教師崗位除外)。低層次教師資格證不能報考高層次教學崗位。
7.所有招聘崗位只筆試,不面試(包括研究生報考人員)。
五、報名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
曲靖市麒麟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采用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允許代報。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7月4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共3天,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地點:曲靖市麒麟區教育局。
(三)報名要求
1.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人員填報個人信息時要認真閱讀《曲靖市麒麟區2016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符合條件的方可報名且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本人現場填寫《曲靖市麒麟區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和《考生誠信承諾書》一式兩份。所填報的報名信息要真實、有效,對不具備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等相應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2.崗位要求具有的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及相關資格證書與證明材料,現場報名時必須持有,否則報名不予通過。對于未還清助學貸款,被畢業學校暫扣畢業證書、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的考生,由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書、登記證(報到證)的復印件,報名時認可其報名資格。每一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教學崗位,不得兼報和改報。
(四)資格審查及所需材料
現場報名時由工作人員按照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人員所持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畢業證書》、《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注冊學歷備案表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3張。同時填寫《曲靖市麒麟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及《考生報名信息采集表》、《考生誠信承諾書》和未就過業保證書。現場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并進行電腦錄入及確認。現場交報名繳費小單及相關材料復印件。已婚人員須提供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證明。不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報名資格不合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現場報名時,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查詢不到考生所持畢業證書的相關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報名不予通過。
(五)報考比例
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須達到1∶3比例方能開考,否則,按比例縮減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特殊崗位、招聘碩士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崗位或邊遠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可放寬開考比例。
(六)報名考試費
根據曲發改收費〔2008〕50號文件規定,報名考試費為200元/人。在報名審核合格后現場交費。報名結束后,無人報考或不符合開考條件的崗位在規定網站上公告。
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所交報名考試費將在報名結束后1個月內退還(資格審核通過已交報名費人員,因個人原因放棄考試的一律不退報名費)。退費需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到報名處辦理退費手續。
符合政策可免除報名考試費的考生,按《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5〕31號)文件規定辦理免費手續,報名時考生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材料詳見《曲靖市2016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七)領取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交費的考生,須于2016年7月11日至7月12日到曲靖市麒麟區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范圍與分值
筆試科目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法技能》和《專業知識》4個科目,總分為250分,其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法技能》筆試成績滿分各為50分,《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參考用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按初中、小學(幼教)崗位二個層次命題。《專業知識》、《教法技能》按初中、小學、幼教三個層次命題。
考試范圍參照曲靖市教育局編寫并以2016年5月23日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試大綱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