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7月9日9:00--11:00
地點及具體要求、注意事項等,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總分為100分。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和專業基礎知識(分值占70%)。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方針、政策、時事政治、公民道德與社會公德。專業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政策、中小學教師《專業標準》、《中小學職業道德規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材教法。試卷由專家組擬定或從國家、省級公開招聘人員筆試題庫調用。題型全部為客觀題,通過答題卡形式答題(在試卷上答題無效)并通過機讀形式閱卷登統。監考教師由教育局負責從區外具備高考監考資格的教師中聘請。
筆試成績在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徐水政府網公示。
(四)資格復審(2016年7月13日- 7月14日)
分別依照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查人員。比例內成績并列者全部進入資格復查及面試程序。因報名時所填報信息不實且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并依據筆試成績順序遞補。
進入復審的考生于2016年7月13日、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徐水區青少年活動中心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教師資格證、戶口本、身份證、工作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保定市徐水區公辦中小學校或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學校任教經歷的人員報名,需由相關中小學(幼兒園)及鄉鎮中心學校出具任教證明,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教育局公章,并提供學校兩名在職工作人員的證明材料。2016年應屆畢業生由就讀高校出具相關證明(應寫明應聘者的學歷、專業、學制、檔案轉遞時間及在校表現等,并加蓋院(系)和學校公章,負責人和經辦人員簽字)。畢業證于招聘結果公示期間向招聘辦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且在網上申請資格認定但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由認定機構出具相關證明。教師資格證于招聘結果公示期間向招聘辦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報名資格。
①有犯罪記錄、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
②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③因故被解聘、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④有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五)面試(2016年7月23日)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10分鐘,采取試講方式進行,試講內容在應聘崗位現行教材中隨機抽取。面試前考生備課9分鐘,面試地點設在徐水二中,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地點公布。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綜合成績在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徐水政府網公示。
本次招聘包括筆試、面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組織體檢(2016年7月25日)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依據招聘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綜合成績末位出現并列時,優先進入體檢、考核的順序依次為面試成績較高者、普通院校學歷較高者、符合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畢業時間早者。
(七)考察考核(2016年7月26日)
招聘辦組織相關人員,通過查閱檔案(考生需將本人人事檔案于7月19日前送交人社局人事股)、座談等方式,對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在綜合考察的基礎上寫出考察報告,考察結果公示。
(八)選擇崗位(2016年7月27日)
進入選崗環節的考生于上午9:00前到達徐水區教育局青少年活動中心三樓,依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報考學科選崗,逾期未到者視為棄權。初中和小學分別進行,若綜合成績并列時,優先選崗的順序同優先進入體檢、考核的順序。每人限選一個崗位,限時5分鐘。超時者視為棄權,因此空出的崗位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九)公示結果(2016年7月28日- 8月3日)
招聘辦對擬聘人員的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及選崗情況在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徐水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在體檢、考核、選崗、公示期間出現不合格或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崗位,按應聘該崗位考生的有效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一次,綜合成績并列時,參照第六項按優先進入體檢、考核人員的順序進行遞補。
(十)聘用安置(2016年8月4日)
擬聘用人員與學校簽定聘用合同,辦理增人、入編等手續,工資從正式上崗后的當月計算。應聘人員若不能按期取得相應證書或因故放棄,則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抵頂見習期。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單位終止聘用合同。六年內不準跨鄉鎮流動,否則用人單位予以解聘。
七、組織領導(略)
八、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等的人員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肅招聘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隱瞞違法犯罪事實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由區招聘辦做出取消考試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決定。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監察局舉報電話:0312-8683596
人社局舉報電話:0312-8601771
教育局舉報電話:0312-7115665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
徐水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