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招聘職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并列人員的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再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縣招考辦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體檢費由體檢醫院向考生直接收。渌w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其告知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人員,本人如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之后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建立考生誠信報考制度,體檢之后放棄的考生,報請市人社局將其列入我市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不誠信人員名單,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市各級各類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六)考察(政審)
根據招聘職位名額,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1:1等額確定考察(政審)對象。政審對象須于2016年8月10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人事檔案(檔案寄送地址:貴州省遵義市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股,郵編563500,聯系電話:0851-25782017)。如考察(政審)對象不能及時全面提供上述材料或自愿放棄的,不再確定為擬聘人選,并按相關規定解除所簽協議。
考察(政審)主要是審查考核對象德、能、勤、績、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和公安等部門掌握的考生社會表現情況,同時再次復查報名資格,寫出政審報告。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的,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七)擇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招聘崗位(同一崗位代碼為同一招聘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根據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在考察(政審)合格以后,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崗確定擬聘職位(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擇崗),考生選擇聘用單位后又放棄的,不再重新組織選崗。
(八)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1.縣招考辦依照考生總成績、體檢結果及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及時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天。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相關規定進行核實處理。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與新聘人員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并進行考核,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報主管部門審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遵守公開招聘工作的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重處。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四)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的各類人員招考聘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格按照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新聞單位、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及時受理社會舉報,如有工作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等程序中違紀違規的,一律按照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理。
招聘工作期間,各項相關事宜由縣招考辦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領取準考證或不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聘用等招聘環節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相關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本簡章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若遇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1—25782017(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1-25820893(縣紀委、監察局)
道真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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