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地點:由縣人事考試中心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①、綜合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師道德素養(100分);②、專業基礎知識:學前教育專業知識(100分);
3、筆試總成績:滿分100分,按綜合知識與專業基礎知識成績合成計算,綜合知識占40%、專業基礎知識占6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計算公式: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成績×0.4+專業基礎知識成績×0.6);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6年7月19日攜帶相關證書到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股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留存身份證復印件和證書復印件備查,并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綜合知識筆試成績與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各增加2分。
(三)面試
1、面試人員: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數量,按照3: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形式和內容:采取說課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基本素養、儀表舉止、協調應變、語言表達能力以及教學崗位必備的知識;
4、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5、面試設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5分,面試成績低于65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或等于崗位招聘人數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最終成績:按筆試與面試合成成績計算,筆試占60%、面試占4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計算公式: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0.6+面試成績×0.4)。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由縣人社局會同教體局組織實施。
1、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筆試總成績、專業基礎知識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2、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一次。一經公示不再遞補。
(五)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招聘人數1:1比例擬定聘用人員,在泗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ahsx.gov.cn/)、泗縣政府信息公開網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zwgk.ahsx.gov.cn/index.php/Unit/index/action/Unit/unit_code/LF012)、泗縣政府信息公開網泗縣教體局(http://www.sxzfxxgkw.com/index.php/Unit/index/action/Unit/unit_code/LF004)和招聘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6年10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在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根據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本《公告》由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泗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57-7010639(泗縣人社局事業股)、0557-7020086(泗縣教體局人事股),考務咨詢電話:0557-7029028(泗縣人事考試中心),監督舉報電話:0557-7026755(泗縣人社局紀檢監察辦公室)。
附:附件1、 《2016年泗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計劃(崗位)表》
附件2、 《2016年泗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表》 .xls
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