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公告
2015-05-15
根據《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關于做好我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體檢、考察和審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報考我市職位考生體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根據省劃定的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54分),對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具體名單于面試次日在廣東省公務員錄用信息管理系統珠海考區公告欄公布。
二、體檢時間
我市體檢時間為5月23、24日兩天,其中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集中安排在5月23日上午進行體檢;其他考生集中安排在5月24日上午進行體檢。
三、體檢資格審核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戒毒管理機關的考生于5月22日下午(2:30-5:00),其他考生于5月23日下午(2:30-5:00),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張,到中共珠海市委黨校(香洲區梅華東路276號)教學樓一樓大堂審核體檢資格,領取體檢通知書,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表》。對隱瞞病史、冒名頂替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錄用資格。
四、體檢報到
考生須于體檢當天上午7︰30前,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到中共珠海市委黨校(香洲區梅華東路276號)教學樓一樓大堂報到。凡未能在上午8︰00前報到或證件攜帶不齊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五、復檢
體檢醫療機構和體檢醫師根據體檢項目的規定,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除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外,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將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將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錄單位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體檢須知(附件1,特別要注意受檢前禁食8-12小時的要求),并熟悉有關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及要求。所有體檢項目的體檢標準詳見附件2、3、4、5、6。
(二)考生報到后,攜帶的通訊工具,須關閉電源、貼上標簽并寫上本人抽簽序號,交小組帶隊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體檢結束離開醫院時領回?忌诠ぷ魅藛T的組織下抽簽確定體檢順序,并將體檢序號牌掛在左胸前。在體檢表的“受檢者簽字”欄填寫抽簽序號后將體檢表交工作人員管理?忌闯楹灤_定的體檢順序進行體檢,體檢期間,必須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反規定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未經許可離開體檢現場的考生,取消體檢資格。
(三)體檢結束,經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考生將體檢序號牌交回小組帶隊工作人員,取回代管物品,自行離開體檢醫院。
(四)體檢結果將由招錄單位通知。體檢不合格或須進一步檢查的,招錄單位將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考生,考生須保持電話暢通。
附件:1.體檢須知
2.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3.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4.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5.《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
6.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