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5年選拔優秀村和社區干部到鄉鎮街道機關任職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關于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干部,暢通優秀人才進入黨政干部隊伍渠道的精神,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務員局決定,在全市統一開展選拔優秀村和社區干部到鄉鎮街道機關任職工作(以下簡稱“選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范圍和條件
(一)范圍對象
選拔優秀村干部到鄉鎮(街道)機關任職的范圍對象為全市各區縣行政區域內,任職3年以上的村黨組織和村委會成員。
選拔優秀社區干部到街道(鄉鎮)機關任職的范圍對象為全市各區縣行政區域內,在社區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委會成員。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選拔優秀村干部到鄉鎮(街道)機關任職的,還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熟悉農村黨務、政務、事務工作,具有團結帶領群眾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實際工作能力。
2.熱愛農村基層工作,品行端正、作風扎實,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任期內本人或所在村獲得過區縣級以上表彰獎勵。
4.年齡不超過43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選拔優秀社區干部到街道(鄉鎮)機關任職的,還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熟悉社區行政管理、社會事務、便民服務工作,具有創新社區治理、加強社區建設的實際工作能力。
2.熱愛社區基層工作,品行端正、作風扎實,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二、選任職位
本次選任的職位為各區縣鄉鎮街道機關科級以下職位,共計55個,具體職位見《天津市2015年選拔優秀村和社區干部到鄉鎮街道機關任職職位表》(附件1)。10月22日起,可登錄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tj.hrss.gov.cn)查詢。有關事項可通過《選任職位表》公布的聯系電話進行咨詢。
三、選任的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名人員認真填寫《天津市2015年選拔優秀村和社區干部到鄉鎮街道機關任職報名表》(附件2),經所在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審核同意后,到區縣委組織部指定的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供個人免冠1寸照片1張,身份證、戶口本以及有關文化程度、獎勵表彰、任職經歷的證書或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張)。
報名時間為2015年10月26日(周一)至10月28日(周三),8:30至17:30。
2.資格審查
區縣委組織部根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任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確有困難的,經市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或調整、取消該職位的選任計劃。未開考職位的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職位。改報時間為10月29日10:00至16:00。
資格審查貫穿選任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任資格。
(二)考試測評
考試測評分為筆試、經歷業績評價、面試三個環節。
1.筆試
筆試側重對黨和國家關于農村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和創新社區治理的有關精神,以及農業農村、社區服務管理工作知識的測查。
筆試時間為2015年11月7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于11月10日發布。
筆試結束后,按照面試人選與選任人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選任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3:1時,按照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經歷業績評價
面試前,各區縣組織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經歷業績評價。
經歷業績評價分為崗位匹配度分析和業績評價兩個部分,并按百分制量化評分。
3.面試
面試突出鄉鎮街道工作特點,側重對解決農村、社區基層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測試。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為11月21日(周六),地點另行通知。
4.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經歷業績評價、面試成績按照3∶3∶4的比例計算總分。按照考察人選與選任職位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執行,由各區縣組織實施,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
各區縣組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嚴格考察,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紀檢監察機關應就考察對象的黨風廉政情況出具書面意見,并進行把關。對需要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計。各區縣根據考察結果,研究作出任用決定,經研究無合適人選的,可以取消選任。
(四)公示與審批
選任人選的有關情況應在其所在區縣、鄉鎮街道、村和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任用的,按規定程序報市委組織部辦理錄用審批。對有信訪舉報并查有實據的,不予任用。對有舉報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任用。
(五)任職和定級
選任人員實行任職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有關要求,確定職務與級別,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用。
政策咨詢電話:83609410
監督舉報電話:12380
監督舉報網站:http://www.tj12380.gov.cn
附件:
1.天津市2015年選拔優秀村和社區干部到鄉鎮街道機關任職職位表
2.天津市2015年選拔優秀村和社區干部到鄉鎮街道機關任職報名表
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公務員局
2015年10月22日
各區縣報名地址:
濱海新區:濱海新區區委黨校教學樓(濱海新區黃港生態區嘉泰路540號,濱海一號溫泉酒店旁)
和平區:和平區委組織部1005室(和平區曲阜道81號)
河東區:河東區委黨校B區125教室(河東區東興路7號)
河西區:河西區老干部活動中心(河西區小圍堤道19號)
河北區:河北區委組織部415室(河北區獅子林大街284號)
南開區:南開區委老干部局一樓(南開區紅旗路145號)
紅橋區:紅橋區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紅橋區勤儉道201號,區委樓608室)
東麗區:東麗區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東麗區躍進路38號,區委北樓309室)
西青區:西青區委組織部429室(西青區楊柳青鎮府前街2號,本區人員到所在街鎮黨委辦公室報名)
津南區:津南區委組織部1105室(津南區八里臺鎮津港公路與天嘉湖路交口)
北辰區:北辰區委黨校院內(北辰區延吉道13號)
武清區:武清區行政中心A樓415室(武清區雍陽西道118號)
寶坻區:寶坻區黨員服務中心(寶坻區南關大街與南三路交口北200米路東)
薊縣:薊縣縣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薊縣漁陽北路1號樓縣委322室)
寧河縣:寧河縣委組織部606室(寧河縣蘆臺鎮光明路47號,本縣人員到所在鄉鎮黨委辦公室報名)